审计署:原中国海运下属企业违规斥资11.35亿元投资股票
6月20日,国家审计署公告了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审计结果披露,2017年5月至6月,审计署对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远洋海运)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原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以中远集团)、原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中国海运)的集团总部及所属13家二级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审计发现,中远海运以及中远集团、中国海运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在2016年,所属企业于当年底违规将3艘租入船舶按租金成本全额确认为预计负债,造成少计利润2.86亿元;所属4家企业违规核算业务招待费等支出62.76万元。
在经营管理方面,审计发现了多起违规使用资金投资股票相关事项。
其中,2013年,中国海运所属一家企业违规使用资金11.35亿元投资股票。
2015年,中远集团在获得批准前同意一家所属企业购买股票6.42亿元。
2013年至2014年,中国海运及所属一家企业未严格执行内部决策程序处置股票,涉及金额5.62亿元。
2015年,中国海运所属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未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出资2.84亿元承接了一家公司1409.47万股股票。至审计时,出售股票损失6281.79万元,浮亏2444万元。
简单估算,上述4起案例设计的资金已达到26.23亿元。
此外,审计结果还提及,2014年至2015年,中远集团违规批准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等两家所属企业出资17.27亿元收购、续建写字楼;中国海运所属中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财务)以存放同业名义出资3亿元变相持有房地产信托项目。2015年,中国海运所属一家公司未经评估以1美元的价格转让账面净资产为负的股权。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2013年至合并重组前,中远集团、中国海运所属4家企业业务招待费支出无使用明细、超标准接待集团内部人员等,涉及金额361.18万元。2013年至2015年,中国海运总部在高档酒店等召开会议12次,涉及金额310.35万元。2013年至合并重组前,中远集团、中国海运所属8家企业购买高档礼品等488.75万元;中远集团所属4家企业12名高管享受车改补贴的同时仍使用公司统一调度用车,9人公款打高尔夫球9次涉及1.83万元。
此外,审计署2010年、2014年对中远集团审计指出,所属一家公司2007年收购项目中有1114亩属违法用地,所属海南中远博鳌有限公司原定用于高尔夫球场和别墅等项目建设的土地由于整体规划调整等未开发,至此次审计时仍未整改到位。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中远海运由中远集团和中国海运于2016年2月合并设立,主要从事航运、物流、造船、码头和租箱等业务。据其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远海运2016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532家;资产总额6587.57亿元,当年营业总收入1975.94亿元,利润总额160.72亿元,净利润39.88亿元。
6月20日,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发布公告称,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公司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全面部署整改工作。截至公告日,所有审计发现的问题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具体来说,针对审计署公告提及的三方面37个问题,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在6月20日发布的公告中,逐条披露整改进展。
比如,针对中远集团违规批准中远散货等两家企业收购、续建写字楼,公司已重新核定2017年度非主业投资比例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暂停写字楼置换项目。对于中国海运所属中海财务变相持有房地产信托项目的问题,公司已退出该项业务,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对于中国海运所属一家企业违规使用资金投资股票的问题,公司已于2014年3月收回资金,并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
对于中远集团在获得批准前同意一家所属企业购买股票的问题,公司将严格履行重大事项报批程序。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称,坚决以本次审计整改为契机,不断完善授权科学、责任明晰的董事会决策体系,建立健全有效的企业风险管理投资体系和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规范经营、防控风险,提升企业绩效。
附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2018年6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5月至6月,审计署对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远洋海运)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原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原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中远集团、中国海运)的集团总部及所属13家二级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中国远洋海运由中远集团和中国海运于2016年2月合并设立,主要从事航运、物流、造船、码头和租箱等。据其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中国远洋海运2016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532家;资产总额6587.57亿元,负债总额4204.67亿元,所有者权益2382.9亿元,资产负债率63.83%;当年营业总收入1975.94亿元,利润总额160.72亿元,净利润39.88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62%;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89.8%。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中国远洋海运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动企业合并后各业务板块重组;不断拓展海外市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拓展亚非拉等新兴市场航线,实现了北极航道双向航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修订内部制度,规范集团和核心企业董事会建设,建立了决策授权体系和工作评价机制。审计也发现,中国远洋海运以及中远集团、中国海运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2016年底,中国远洋海运所属企业违规将3艘租入船舶按租金成本全额确认为预计负债,造成少计利润2.86亿元。
2.2016年,中国远洋海运合并财务报表时对所属企业内部交易抵销不充分,造成少计利润192.66万元。
3.2016年,中国远洋海运未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两家企业纳入合并范围,涉及资产1349.78万元,造成少计利润185.52万元。
4.2016年,中国远洋海运所属4家企业违规核算业务招待费等支出62.76万元。
(二)经营管理方面。
1.2014年至2015年,中远集团违规批准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等两家所属企业出资17.27亿元收购、续建写字楼;中国海运所属中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财务)以存放同业名义出资3亿元变相持有房地产信托项目。
2.至2015年12月,中远集团未按要求完成非主业宾馆酒店分离重组,持有10家非主业宾馆酒店股权13.89亿元。至2016年12月,中国海运所持有的一家非主业宾馆股权未按要求完成分离重组,涉及资产4530.17万元。
3.2015年,中国海运未严格执行内部决策程序批准一家所属企业将13.08亿元债务转增资本公积。
4.2013年,中国海运所属一家企业违规使用资金11.35亿元投资股票。
5.2015年,中国海运违反规定以投资资产管理计划名义对外借款9亿元,2016年收回本息9.58亿元。
6.2014年,中远集团未严格执行内部决策程序批准所属企业订造4艘船舶,涉及金额7.1亿元。
7.2015年,中远集团在获得批准前同意一家所属企业购买股票6.42亿元。
8.2013年至2014年,中国海运及所属一家企业未严格执行内部决策程序处置股票,涉及金额5.62亿元。
9.至审计时,中远集团所属一家企业3年以上未清理的集装箱超期使用费3.35亿元仍未按规定处理。
10.2015年,中国海运所属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未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出资2.84亿元承接了一家公司1409.47万股股票。至审计时,出售股票损失6281.79万元,浮亏2444万元。
11.2015年,中国海运所属中海集团租赁有限公司违规在年度投资计划外投资基金1.45亿元,2016年5月赎回取得收益456.65万元。
12.2014年5月和2015年2月,中远集团未经董事会批准处置4艘计划外废旧船舶,涉及账面净值8685.69万元。
13.2015年和2016年,中远集团所属湛江中远物流有限公司未报经上级公司批准与外部企业签订委托服务协议,涉及金额3584.87万元。
14.2013年至2014年,中国海运所属中海油轮运输有限公司未经评估处置3条废钢船,处置价格3396.25万元。
15.2015年至2016年,中国海运所属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集运)下属口岸公司违规与集团禁止业务往来的8家企业开展货运代理等业务,涉及金额3288.17万元。
16.2014年,中国海运所属中海华东物流有限公司在供应商已经出现违约的情况下继续垫付运费2505.95万元,至审计时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面临损失风险。
17.2015年,中远集团未严格执行内部决策程序批准所属企业将对下属参股公司的1960万元借款转为股权。至2015年底,上述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8.2014年至2016年,中国海运所属中海集运下属口岸公司未严格执行集团内部运价管理规定,承运业务运价低于集团内部结算价1923.04万元。
19.2013年至2014年,中远集团所属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未经集团审批,将4艘船舶委托系统外船舶修理厂修理,发生费用1503.19万元。
20.中国海运所属中海财务投资建设的财务结算系统在集团合并重组后暂停开发,至审计时一直闲置,涉及投资491.3万元。
21.2015年,中远集团所属大连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违规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公司,涉及结算价格209.78万元。
22.2013年至2015年,中远集团所属一家企业未经集团批准对外捐赠款物59.22万元。
23.2015年,中国海运所属一家公司未经评估以1美元的价格转让账面净资产为负的股权。
24.2016年底,中国远洋海运所属中海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对尚未有明确证据证明可能损失的业务计提预计负债。
25.至2017年4月,中国远洋海运未按要求完成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工作。
26.至2015年12月,中远集团、中国海运未按要求完成压缩管理层级工作。
27.至2016年底,中远集团未按要求完成个人代持股份公司清理等工作。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1.2013年至合并重组前,中远集团、中国海运所属4家企业业务招待费支出无使用明细、超标准接待集团内部人员等,涉及金额361.18万元。
2.2013年至2015年,中国海运总部在高档酒店等召开会议12次,涉及金额310.35万元。
3.2013年至合并重组前,中远集团、中国海运所属8家企业购买高档礼品等488.75万元;中国海运所属中海工业(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江苏工业)2张高尔夫球卡至审计时仍未按要求登记上报。
4.2013年,中国海运所属中海江苏工业以船用食品等名义虚列支出套取现金120万元。
5.2013年至合并重组前,中远集团、中国海运及所属企业33名高管违规领取补贴、薪酬38.06万元;中远集团所属4家企业12名高管享受车改补贴的同时仍使用公司统一调度用车,9人公款打高尔夫球9次涉及1.83万元。
此外,审计署2010年、2014年对中远集团审计指出,所属一家公司2007年收购项目中有1114亩属违法用地,所属海南中远博鳌有限公司原定用于高尔夫球场和别墅等项目建设的土地由于整体规划调整等未开发,至此次审计时仍未整改到位。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中国远洋海运通过调整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等方式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附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审计整改情况
2017年5月,审计署进驻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远洋海运或公司),开始对原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原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团、中国海运)及所属13家二级单位开展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审计期间,正值中远集团与中国海运整合重组,审计署同时对中国远洋海运重组以来的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相关事项进行延伸和追溯。
审计结果表明,中国远洋海运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动企业合并后各业务板块重组;不断拓展海外市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拓展亚非拉等新兴市场航线,实现了北极航道双向航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修订内部制度,规范集团和核心企业董事会建设,建立了决策授权体系和工作评价机制。审计也发现,中国远洋海运以及中远集团、中国海运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公司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原因,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全面部署整改工作。公司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从“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决策程序、加强组织管理”入手,推进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截止公告日,所有审计发现的问题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对于中国远洋海运所属企业违规确认预计负债、少计利润的问题,公司已按要求重新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今后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二)对于中国远洋海运合并财务报表内部交易抵销不充分的问题,公司已按要求重新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今后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三)对于中国远洋海运未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两家企业纳入合并范围的问题,公司已按要求将相关单位纳入合并范围。
(四)对于中国远洋海运所属4家企业违规核算业务招待等支出的问题,公司已按相关规定修订规章制度,规范会计核算。
二、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对于中远集团违规批准中远散货等两家企业收购、续建写字楼,公司已重新核定2017年度非主业投资比例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暂停写字楼置换项目。对于中国海运所属中海财务变相持有房地产信托项目的问题,公司已退出该项业务,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二)对于中远集团、中国海运未按要求完成非主业宾馆酒店分离重组的问题,公司推进落实社会化产业发展战略,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员工分流稳定的前提下,择机实施分离重组。
(三)对于中国海运未严格执行内部决策程序批准一家所属企业将债务转增资本公积问题,公司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四)对于中国海运所属一家企业违规使用资金的问题,公司已于2014年3月收回资金,并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
(五)对于中国海运以资产管理计划的名义对外借款的问题,公司已完善投资业务风险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六)对于中远集团未严格执行内部决策程序批准所属企业订造船舶的问题,公司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七)对于中远集团在获得批准前同意一家所属企业购买股票的问题,公司将严格履行重大事项报批程序。
(八)对于中国海运及所属一家企业未严格执行内部决策程序处置股票的问题,公司将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
(九)对于中远集团所属一家企业未按规定处理滞期费问题,公司已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滞期费的核销和清理。
(十)对于中国海运所属中海投资未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出资承接股票的问题,公司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十一)对于中国海运所属中海租赁在年度投资计划外投资基金的问题,公司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十二)对于中远集团未经董事会批准处置计划外废旧船舶的问题,公司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十三)对于中远集团所属湛江中远物流未经上级公司批准与外部企业签订委托服务协议的问题,湛江中远物流已停止与该企业的业务往来,并严格执行公司审批程序。
(十四)对于中国海运所属中海油运未经评估处置废钢船的问题,中海油运已从2014年3月起严格执行资产评估程序。
(十五)对于中国海运所属中海集运下属口岸公司违规开展货代业务的问题,中海集运已停止该业务并规范经营管理。
(十六)对于中国海运所属华东物流垫付运费的问题,华东物流已于2014年3月起停止相关业务、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欠款,并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
(十七)对于中远集团未严格执行内部决策程序批准所属企业将对参股公司的借款转为股权的问题,公司将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
(十八) 对于中国海运所属中海集运下属口岸公司未严格执行集团内部运价管理规定问题,相关单位已明确运价管理的层级、职责和权限,规范操作。
(十九) 对于中远集团所属中远集运未经集团审批,委托系统外修理厂修理船舶的问题,中远集运已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十)对于中国海运所属中海财务投资建设的财务结算系统暂停开发的问题,公司将结合整合重组方案,调整系统开发规划,建设符合资金集中管理要求的结算系统。
(二十一)对于中远集团所属大连中远船务违规将工程发包给无相关资质公司的问题,大连中远船务已完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十二)对于中远集团所属一家企业未经集团批准对外捐赠的问题,相关企业已完善捐赠支出审批权限并严格执行。
(二十三)对于中国海运所属一家公司未经评估以1美元价格转让账面净资产为负的股权的问题,相关企业已加强资产评估管理。
(二十四)对于中国远洋海运所属中海物流对尚未有明确证据证明可能损失的业务计提预计负债的问题,中海物流已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对预计负债重新进行评估。
(二十五)对于至2017年4月中国远洋海运未按要求完成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的问题,公司正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加大清理处理力度。
(二十六)对于至2015年底中远集团、中国海运未按要求完成管理层级压缩的问题,截至2017年底,公司管理层级已压减至4级,完成年度压减工作指标。
(二十七)对于至2016年底中远集团未按要求完成个人代持股份公司清理的问题,公司已通过关闭公司或与持股人签署法律文件等方式完成清理工作。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对于中远集团、中国海运所属企业业务招待费支出无使用明细,超标准接待集团内部人员等问题。审计期间,相关人员已全额清退超标费用。相关单位已完善管理制度,明确业务接待标准及审核报销要求。
(二)对于原中国海运总部在高档酒店等召开会议的问题,公司将按规定执行并严控会议规模、数量、时间及费用支出。
(三)对于中远集团、中国海运所属企业购买高档礼品问题,公司已要求相关单位按照“廉洁节俭、规范透明”原则合理确定纪念品标准并严格执行。对于江苏工业未按要求登记上报高尔夫球卡的问题,江苏工业已办理球卡退会手续并全额收回会员费,中远海运重工对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提出严肃批评。
(四)对于中国海运所属江苏工业虚列支出套取现金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完善资金支付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的执行,并已将问题线索移交监察和纪检部门。
(五)对于中远集团、中国海运及所属企业违规领取补贴、薪酬,中远集团所属企业违规使用公司车辆,中远集团所属企业人员公款打高尔夫球等问题。审计期间,相关人员已全额退回违规领取的补贴、薪酬,按市场价补缴公车使用费。公款打球人员全部清退相关费用,签署廉洁承诺书,并接受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处理。
此外,对于审计署2010年、2014年对中远集团审计时指出的未整改到位的两项问题:对所属一家企业收购项目中有违法用地问题,公司已确定了收购项目的股权转让方案,正在积极寻找潜在受让方;对所属海南中远博鳌因土地规划调整未开发问题,公司将积极跟进当地政府规划进展情况,做好后续整改工作。
公司真诚地感谢审计署的指导和帮助,我们坚决以本次审计整改为契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授权科学、责任明晰的董事会决策体系,建立健全有效的企业风险管理投资体系和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规范经营、防控风险,提升企业绩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为集团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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