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延养老给老百姓 带来真正“实惠”
6月7日,首批税延养老险产品获中国银保监会批准上市销售,此前中国银保监会已公示了首批可经营税延养老险的12家保险公司名单,这意味着具有延税作用的税延养老险将正式惠及于民。
据了解,6月12日,第二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已获批。
税延养老缓解老龄化压力
当前,中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如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已成为中央和各级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据介绍,税延养老保险是指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允许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按一定标准税前扣除,至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税延养老险能充分利用财税杠杆和商业保险机制,优化养老保障体系,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日前,银保监会等部门发布《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明确税延型养老险的设计原则、交费方式、收益类型等规范。自5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银保监会等部门发布的通知,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期限暂定一年。据试点方案,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其缴纳的保费准予在申报扣除当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如果个人投保,上限按月收入的6%计算,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这部分钱不用交个人所得税。此外,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在缴费期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达到规定条件时领取的商业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专家认为,在我国老龄化程度日渐加深的背景下,税延型养老保险优惠政策的出台,可以加快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补充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不足,意味着养老金制度体系第三支柱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优质产品获准销售
5月31日,首批经营税延养老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名单公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旗下子公司太平洋保险寿险位列其中。以该公司产品为例,6月6日,该公司的4款税延养老险产品获准销售。
在产品设计上,这4款产品遵循确保账户资金安全的底线,坚持收益稳健、长期锁定、终身领取、精算平衡的原则,满足参保人对个人养老账户资金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管理要求。具体而言有4个特点:
一是产品类型丰富全面。客户可以在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动型共三类四款产品中购买一款或多款,并有终身领取或15年、20年、25年长期领取等领取方式可供选择。
二是产品配置更灵活。既有收益浮动型产品,也有收益确定与保底型等稳健产品,4种账户还可相互转化,满足客户在不同年龄段对不同风险水平养老金积累账户进行配比调整的需求。
三是产品保障更全面。若被保险人于60周岁前且尚未开始领取养老年金时发生身故或身体全残,将一次性获得产品账户价值,并扣除对应应纳税款,同时提供产品账户价值5%的额外身故与全残保障责任。积累期内养老账户价值在增长,相应的身故与全残保障责任亦同步调高。
四是产品账户更安全。参保人员拥有专属的与身份证绑定的唯一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参保人员可以通过这个独立账户进行账户查询等便捷操作。
税延养老给老百姓带来真正“实惠”
与其他养老保险产品相比,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在扩大了消费者选择空间的同时给予充分保护,更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养老需求。税延型养老保险实施后,投保人可以在税前列支保费,等到将来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可略微降低个人的税务负担。如果再扣除通胀因素,税收负担就更轻了。同时,它还能帮助投保人进行养老规划、理财规划,从而大大提高将来的养老质量。
业内专家表示,国家将养老保险费从税前工资中扣除,应税工资和应交个人所得税都得到降低,这部分降低的税延迟缴纳,给民众带来了增值的时间,这种让利于民的举措有利于提高个人投保商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郭军)6月14日,记者从省国资委获悉,今年前5月,省属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向好,效益稳定增长,企业利息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