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有几大“杀手锏”
作为现代社会运行的基石,诚信,事关你我。让守信者受益、让失信者难行,国家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包括黑名单、红名单、实名制在内的几大“杀手锏”不容小觑。
实名制
提起实名制,公众最熟悉的莫过于手机实名制。2016年9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工信部、央行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规定电信企业(含移动转售企业)要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当年,工信部共组织1.2亿电话用户进行实名补登记,实现了全部电话用户的实名登记。2018年5月,工信部发布《关于纵深推进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九项重点任务,排在第一的就是“切实加强实人认证工作,持续巩固电话用户实名登记成效”。
手机实名制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中功不可没,工信部公布数据显示,2017年7月,12321举报受理中心接报的诈骗电话举报数量呈现整体持续下降趋势。
其实除了手机实名制外,最近几年逐渐推进的如社交账号实名制、移动支付实名制、共享单车实名制等等,一同构筑起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也让失信行为的空间越来越小。
信用“红黑名单”
近几年,相信公众都会注意到“黑名单”这一字眼,涉及出行、信贷、婚姻登记等诸多领域。其实,这正是国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
早在2014年,中央就发布《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其中第十六条明确指出:建立诚信发布制度。推动各地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按照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
2016年1月,国家发改委、最高法、央行等44部委联合签署《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详细罗列了十余种惩治“老赖”的办法。
2017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明确我国将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红名单”和“黑名单”)管理,其中,各领域的红黑名单认定原则上实行全国统一标准,标准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国家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研究制定。
同时,意见明确,将依据名单实施联合奖惩,并鼓励社会力量协同参与。鼓励各类社会机构查询使用红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主体实施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对列入“红名单”的主体建立“绿色通道”,优先提供服务便利,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管安排,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大力推介诚信市场主体。
今年3月,发改委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发布的红黑名单及相关主体退出名单的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各地要推动联合奖惩措施落实落地,做好联合奖惩备忘录签署、红黑名单认定和发布、重点领域突出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信用奖惩案例归集、失信主体信用修复等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如何判断企业信用是否良好?查询企业的“信用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可知道。
与公民身份证号一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也有18位,由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6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9位主体标识码、1位校验码组成。一户一码,终身不变,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在主体存续期间,不管其信息发生什么变化,统一代码均保持不变。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仅便利了企业,也成为企业信用记录的载体。在“信用中国”网站,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政府部门、社会公众能查询到相应的企业信息、信用记录。
据国家发改委数据,截至目前,企业、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的存量代码已100%转换到位,个体工商户存量代码转换率达到99.97%,这个机构“身份证号”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实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归集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成近3年来,已经实现了与44个部委、各省区市和70家市场机构互联互通,归集信用信息超过225亿条。
联合惩戒备忘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政府部门实施联合奖惩。意见指出,各级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采取签署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等形式,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明确对相关领域红黑名单主体的奖惩措施和实施方式,建立发起、响应、反馈的联动机制。
根据指导意见,国家多部门签署联合惩戒备忘录,并推出多项联合惩治措施,涉及婚姻登记、家政服务、旅游出行等多领域。
如根据《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将面临14项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招录(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不得参加道德模范、五四青年奖、三八红旗手、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评选,已经获得荣誉的予以撤销。
又如根据《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被文化和旅游部根据相关法规公布的存在旅游严重失信行为的相关责任主体,限制部分高消费行为,限制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高消费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又如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有关部门对严重失信主体将依法采取包括“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参与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限制参与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等在内的38项联合惩戒措施。
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法院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089万人次,累计限制购买飞机票1160万人次,限制购买高铁动车票441万人次,限制担任企业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6.5万人次,254万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9341件,向相关部门推送联合惩戒信息10.4万户次,共限制6872户取得政府供应土地,限制6936户参与政府采购,限制6869户获得政府性资金支持,共有1170户“黑名单”当事人因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从“黑名单”中撤出……
7月2日,123名限制乘坐火车严重失信人和381名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严重失信人新增入“信用中国网站”最新公示的名单上。诚信建设在各个领域不断推进,“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大格局逐步呈现。
新华网北京7月1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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