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出台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措施,一半以上属政策创新 2020年基本形成绿色发展价格机制
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节水、节能环保……国家发展改革委2日对外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明确了我国在这些领域的价格改革方向。
根据《意见》,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价格政策体系,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作用明显增强;到2025年,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价格机制更加完善,并落实到全社会各方面各环节。
“加快建立健全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这是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机制改革的基本取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岳修虎说。
《意见》主要从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健全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等4个方面提出了16条措施。
岳修虎表示,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发展的需要,《意见》提出的措施中,一半以上都属于政策创新。比如,建立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以及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电价支持政策等等。
(新华社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两大目标
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价格政策体系,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作用明显增强;
到2025年,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价格机制更加完善,并落实到全社会各方面各环节。
内容
水电及垃圾污水处理
将创新完善价格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2日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价格政策体系。
“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是改革的核心要义。”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岳修虎在当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问答
如何兼顾绿色发展与民生保障?
把握好改革时机节奏
《意见》涉及的水费、电费、垃圾费、污水费都和生活相关,《意见》如何统筹兼顾绿色发展和民生保障?
《意见》明确提出,要处理好促进绿色发展和保障群众生活的关系,要求各地的价格主管部门在推进改革中把握好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在政策出台时把握好改革的时机、力度和节奏,充分考虑当地的资源环境状况、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要进行非常详细的测算,要充分的估量评价政策措施对居民生活可能的影响。
第二个问题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主要是完善和执行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及时启动、发放补贴,并且配套采取其他的有效措施,切实兜住民生底线。
同时《意见》提出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强化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促进绿色发展的共同责任,保障价格政策的平稳出台,为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对各地要求是否“一刀切”?
鼓励各地创新探索
我国各地污染防治任务、绿色发展任务不同,《意见》对各地有什么不同的要求?
《意见》制定的一个原则就是要强调各地因地制宜、创新探索,允许各地区探索新的做法。
《意见》主要涉及领域的价格管理事权大部分在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我们在制定《意见》过程中多次深入各地开展调查研究,并与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座谈会,广泛听取各地的意见和建议。因此,《意见》把重点放在明确改革方向、建立和完善机制上。具体的政策措施则由各地根据《意见》确定的原则方向和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来制定,为地方探索创新预留了足够空间。
例如,我们在调研时发现,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手段多种多样,需要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来选择,鼓励企业参与就需要配套的政策手段。比如,垃圾焚烧发电电价支持政策,对垃圾焚烧发电的推广就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为了引导其他行业的企业参与垃圾资源化利用,也需要建立起配套支持政策,运用好价格等政策支持相关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目前还有很多绿色价格政策处于探索阶段。《意见》强调,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碳排放权交易、可再生能源强制配额和绿证交易制度等绿色价格政策。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
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
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
城镇污水处理费是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置的费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牛育斌说,总体看,目前绝大多数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已基本能够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但随着环保标准提高,部分企业污水处理成本上升,污水处理费不能满足更高环保标准的要求;乡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收费制度没有全面建立等问题仍然存在。
意见提出了五项政策措施:一是建立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建立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鼓励地方根据企业排放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环保信用评级等具体情况进行差别化收费;三是建立与污水处理标准相协调的收费机制;四是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五是健全城镇污水处理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
牛育斌说,将加快构建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的价格机制,积极推进污水处理服务费形成市场化,形成能够支撑污水处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价格形成机制。
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
分类投放垃圾少交费
混合投放垃圾多收费
意见明确,全面建立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周伴学说,将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对配套设施完备、已经具备条件的用户,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并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等政策。“具体说,就是对分类投放垃圾的,可以适当实行低一些的收费标准;对不分类投放垃圾的,实行高一些的收费标准。”
意见明确,按照补偿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各环节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
居民水价不低成本水平
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
我国是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据介绍,我国人均水资源量约210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
“当前城镇供水价格和农业用水价格总体依然偏低,且调整周期长,价格与成本普遍倒挂,‘多用水多付费\\’的累进价格机制尚未全面建立,不利于城镇供水行业健康发展和农田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也难以调动用户节水积极性。”周伴学说。
意见提出四项政策措施:
一是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明确2020年底前,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省份,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完善的缺水和地下水超采地区,以及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要率先完成改革任务。
二是完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将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不低于成本水平,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进一步拉大特种用水与非居民用水的价差,适时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三是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四是建立有利于再生水利用的价格政策,促进再生水利用。
“建立健全补偿成本、合理盈利、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周伴学说。
健全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
差别电价“阶梯”可更大
加大峰谷电价实施力度
用电费用是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引导资源配置的重要杠杆。意见出台了三项电价支持绿色发展政策:
一是对高耗能行业实施更加严格的差别化电价政策。明确提出各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扩大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执行的行业范围,提高加价标准。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严格落实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7个行业的差别电价政策。
二是加大峰谷电价实施力度,运用价格信号引导用户合理用电。
三是降低用电成本支持环保行业加快发展。2025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海水淡化用电,免收容量电费。岳修虎说,此举可降低这类企业用电成本14%左右。
(新华社)
制图/黄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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