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1+X证书培训考核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曾俊)近日,《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遴选与监督管理办法(实行)》(以下简称《办法》)发布,明确机构开展1+X证书培训考核,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机构若违反有关规定,进行高收费或另立名目乱收费,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如向学校捆绑销售仪器设备、实训软件等,且不按要求及时整改,将被取消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资格。
所谓1+X证书,是指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职业院校学生提高就业实力的重要手段。《办法》将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1+X证书试点。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等主体,经公开招募、择优遴选等程序,可作为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标准开发建设,实施职业技能水平考核评价、颁证等相关工作,并对证书质量、声誉负责,须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从证书标准上,申报的证书须有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有自主知识产权,内容和要求先进,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对接国际先进标准,有对应的企业真实岗位或岗位群,龙头企业、优质企业认可。除此之外,要求在招聘、员工绩效考评等工作中真实使用,并得到行业企业权威专家的推荐。
从社会需求上,优先遴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领域、就业市场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的证书;急需提高规范化水平和服务质量的社会民生领域有关证书;填补相关领域空白的证书;满足学生高质量就业与可持续发展需要的有关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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