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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创业贷”发挥更大作用

济南日报 2020-07-29 11:50

□张国栋

前不久,财政部联合人社部、央行印发通知明确,各地可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条件、提高贷款额度上限,由此额外产生的贴息资金支出由地方财政承担,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近期,各地在创业担保贷款领域频出新招,纷纷加码创业担保贷款,全力支持创业就业和复工复产。(7月28日《经济日报》)

先有政策强力加持,后有地方积极行动。这无疑是一个良性循环,无论是其显在还是潜在的效果,都令人看好,值得期待。

一方面,此次政策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网约车司机、出租车司机,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以及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个人等,纳入支持范围,极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也是一种“雪中送炭”。

另一方面,以创业贷为名头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是近年来我国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在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的当下,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对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创业企业和重点群体获得融资支持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是国计民生所系。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我国政府融资担保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一体两翼(再担保与担保)”与“中央、省、市、县”四层架构体系,只要精心设计,就能让“创业贷”发挥更大作用。

首先,可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加大中央对地方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力支持。其次,应进一步优化省市县地方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与合作银行之间的风险分担机制,适当加大省级政府(或机构)、合作银行的风险分担比例。此外,应积极推动地方小微企业和重点扶持人群的大数据系统建设,通过实行“名单制”管理等,加大对创业融资担保业务有显著业绩的金融机构提供政策性资金支持。

总之,除了“顶层设计”、除了政策加持,各地还应加强联动,主动而为,积极探索,大力优化协作机制,实现放贷、贴息、后续服务等及时无缝对接,真正使广大创业者和中小微企业既能贷得上,又能用得好、还得了,从而让“创业贷”名至实归,发挥更大作用,助力国计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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