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经> 房产头条> 正文

个人住房贷款将统一调整为 执行LPR利率定价方式 时间:8月25日起

南方日报 2020-08-20 06:31

近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发布公告,明确将于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相关规则统一调整为执行LPR利率定价方式。贷款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公告明确,批量转换完成后,若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相关渠道自助转回原合同基准利率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这意味着,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或已签订合同未发放,且截至2020年8月24日(含),尚未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含个人商用房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贴息贷款),五大行将统一自2020年8月25日起批量转换,用户无需自己进行任何操作了。

笔者了解到,LPR的利率定价方式,以“LPR+基点”形成。加点数值=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该数值一旦确定,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根据这些银行的公告,如果客户不愿意接受银行批量转换LPR定价方式的话,可在规定日期前通过手机银行、网银、客服或联系原贷款经办行等方式协商处理或撤销转换,保持原合同的定价方式。

笔者了解到,目前很多用户所采用的都是基准利率加浮动利率的模式,如果将现有的利率模式转换成LPR浮动利率模式之后,对用户来说会有什么影响呢?是保留现有的利率更划算,还是转换成LPR利率模式更划算呢?

“其实借款人无需太多担忧。”中国建设银行新兴支行行长助理陈梅芳表示,按照2019年12月28日央行发布的公告称,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LPR运用,现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客户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种是选择固定利率,也就是现行的房贷利率,一旦这个利率跟银行确定下来之后,未来不管LPR利率有什么样的变化,借款人的贷款利率都不会有任何变动,直到借款人还清房贷为止;还有一种就是选择转成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且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选择这种模式意味着以后借款人房贷利率是多还是少,主要跟LPR利率有关,这次改革参照的LPR利率是2019年12月的4.8%,一旦LPR利率上升了,那么利率也会跟着上升,如果LPR利率下降了,房贷利率也会跟着下降。

“由于选择转成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的方式还月供实行的是等价交换的原则,月供短期内不会有太多变动。”陈梅芳向笔者分析,目前LPR利率略有下行趋势。“央行每个月都会发布当月的LPR利率,去年12月份发布的LPR利率为4.8%,今年7月份发布的LPR利率为4.65%,可以看到LPR利率是有下降趋势的,之前有办理转化的部分客户,他们已经享受到利率下降所带来的优惠了,央行也是希望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让借款人享受到利率下行所带来的优惠。这意味着借款人选择把当前的利率模式转化成LPR浮动利率模式之后,有可能付出的利息会更少一些,所以转换成LPR模式对于借款人来说目前能享受到实实在在的降息优惠。”

陈梅芳告诉笔者,受疫情影响,为减少市民出行,该行将在8月25日起陆续帮借款人进行批量转化操作。“当然我们也充分尊重借款人的合同权利,如果他们不同意转换希望维持原合同基准利率定价方式也可选择原有贷款利率。这部分客户可于2020年9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手机银行或到网点办理批量转换撤销操作。”

谭笑

新闻推荐

选不选LPR?房贷利率“换锚”期限将至

记者日前调研多家银行网点发现,当前各银行房贷利率“换锚”节奏不一:部分大行选择8月25日起统一为客户调整为贷款市场...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