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户外极限运动宜早不宜迟
市民论坛
8月25日,经过现场搜救人员确认,两天前在贵州省关岭县滴水滩瀑布进行瀑降遇困的两名探险人员,已无生命体征。悲剧的发生,让原本“小众”的户外极限运动,再次成为公众热议话题(《新华每日电讯》8月31日)。
统计数据显示,从2010年到2019年,我国极限运动相关企业注册总量,由8000家增长至近3万家,户外极限运动正成为资本追逐的热点产业。与此同时,户外极限运动在发展过程中,伤亡事故也时有发生。比如,2017年11月,自称“中国高空极限运动第一人”的吴永宁在一次极限挑战中失手坠楼遇难;今年5月,一名女翼装飞行员在张家界天门山进行翼装飞行时不幸遇难。
户外极限运动“夺命”悲剧屡有发生,既与从业者缺乏专业技能储备和对其背后风险存在侥幸心理有关,又与法律的刚性约束不力密切相连。与传统体育项目相比,户外极限运动对专业技能的要求更高,从业者必须经过长期的专业技能培训,才能确保人身安全无虞。遗憾的是,因相关市场规范的缺失,一些没有相关资质、专业领队、完备应急预案的“三无”户外极限运动俱乐部,为分得市场蛋糕的“一杯羹”,纷纷以“速成”的形式开展所谓的专业培训,甚至不给从业者购买保险。
如果没有坚实的法律保障,不仅极限运动的参与者存在巨大安全风险,整个社会也会为此浪费巨大的救援资源。法者,治之端也。尽早制定涉及户外极限运动的法律,才能逐步建立起良性的户外极限运动治理体系,从而更高层次地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张智全 司法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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