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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扰乱房地产秩序行为说不 北京启动三项房地产专项检查

北京日报 2020-10-21 15:53

北京日报客户端10月21日消息,记者今天(21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住房限购政策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等三项专项检查已于近日陆续启动,全面覆盖新房、二手房及租赁三个市场,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

据介绍,为确保限购政策执行不走样,市住建委已组织各区从9月起,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执行限购政策情况,开展为期4个月的专项检查。

检查重点包括四方面:一是从业人员限购政策培训及掌握情况;二是购房资格核验材料留存情况;三是购房资格核验信息填报情况;四是是否存在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骗取购房资格行为等。

另外两项检查,则是从本月启动,为期三个月:

一项是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检查。市住建委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组织各区职能部门,重点围绕开发企业预售资金收存、支取、使用的及时性、合规性,监管银行入账监督和出账审核,以及购房人贷款资金是否按规定发放至专用账户等情况开展检查,以规范开发企业销售行为和监管银行出入账管理,防范延期交房、楼盘烂尾等风险。

一项是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检查。市住建委将联合市公安局组织各区,重点检查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是否及时办理出租登记与合同备案、登记备案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房源发布信息是否属实等。

“目前企业自查和各区检查工作已有序开展。三类检查旨在强化全行业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维护首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行业发展各项工作。”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总的来看,本次专项检查覆盖面广、检查周期长、部门统筹联动,全面覆盖了新房、二手房及租赁三个市场,不留死角,确保取得实效。

记者了解到,2010年4月30日,北京在全国率先实施楼市限购,被称为京版“国十条”,规定每户家庭限新购1套住房,并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的非本市居民暂停发放贷款。

目前正在执行的楼市限购政策,则制定于2017年,被称为“3.17新政”。政策规定,对商品房执行“认房又认贷”,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提高至六成、最高贷款年限由30年降至25年,同时对企业购房实施限售。

“楼市限购政策已经成为各地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方案必选举措,对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起到核心关键作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北京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秀池表示。

此前发布的《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白皮书(2020)》就显示,2019年,北京住宅销售价格总体平稳。从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变动看,前10个月价格相对较稳,11月份价格上涨,涨幅达到1.7%。从二手住房销售价格变动看,年内价格基本稳定。

至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同样开始于2010年,截至目前全市在途监管预售项目近千个。“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开发企业经营和融资模式趋于高周转、高杠杆,房价和建设成本不断升高。”北京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陈志表示,特别是今年受疫情影响,企业资金链普遍趋紧、银行加强风险管控,部分企业资金风险凸显,针对性开展预售资金监管检查很有必要,将有效降低资金挪用和项目烂尾风险。

(原题为《向扰乱房地产秩序行为说不!北京启动三项房地产专项检查》)(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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