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我国实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银行房地产贷款余额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设置占比上限
据新华社电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昨日对外宣布,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分档设置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上限。
按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上限分为五档:中资大型银行分别是40%和32.5%,中资中型银行分别是27.5%和20%,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分别是22.5%和17.5%,县域农合机构分别是17.5%和12.5%,村镇银行分别是12.5%和7.5%。
两部门发布的《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称,为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御房地产市场波动的能力,防范金融体系对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性,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决定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两部门要求,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相应上限。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这一管理要求。当前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过渡期业务调整方案。
分析
对购房者贷款有何影响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明确上限,符合“房住不炒”的政策定位,会对购房者贷款带来怎样的影响?
“应该不是所有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都会受影响,有些银行距离上限还有一定空间。”一位国有大行人士告诉记者。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认为,2021年银行信贷结构将进一步优化,不同类型银行将根据自身距上限空间,调整个人住房贷款的额度,购房者可根据具体银行情况进行选择。
不过,为支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两部门明确表示,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
记者了解到,目前,人民银行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租赁金融业务有关意见,并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届时对于符合定义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统计范围。(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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