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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沪深楼市调控同时升级 剑指假结婚假离婚买房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1-22 09:02

沪深房地产调控再升级!

沪深两地的房价“高烧不退”,抢购新房热情不减。接连两天,两地从严出台楼市新规,急灭房价“虚火”,对假离婚、假结婚买房现象重拳出击!

其中,上海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深圳明确居民家庭购买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名下,暂停夫妻婚内更名。

上海出台楼市新规:

离异3年内拥有住房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算

近段时间,上海“千人认筹”“刚需摇号难”等楼市现象层出不穷。对此,上海监管“重拳”出击!

1月21日深夜,上海市突然公布楼市新政,市住建局联合多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其中,对夫妻离异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其中要求自2021年1月22日起实施。

58安居客研究分院院长张波解释,这一政策是打补丁政策,严堵假离婚买房,对于一些想通过假离婚来获得购房资格,以及通过假离婚来获得首套资格的人来说都会产生直接遏制作用。假离婚的漏洞2020年在不少城市已经明确堵上,上海这次收紧信息也十分明确。

《意见》明确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对夫妻离异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指导商业银行严格控制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节奏和增速,防止突击放贷。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审贷管理,对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债务收入比加大核查力度。严防信用贷、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意见》规定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张波表示,这直接限定了5年内转让全额征税,直指炒房行为,提高交易环节的税收可以有效减少新增投资需求,但在一定程度上也会限制二手房的流动性。2021年上海新房的供应力度预计会有所加强,以缓解二手房上市量减少带来的供应不足。

《意见》强调严格商品住房销售管理。严格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备案管理。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实名制”等各项管理制度。

张波指出,这次对于“一价清”提出要求,也防止房企通过在装修、车位等方面不当增加收取违规费用,同时“实名制”的要求可以有效防止炒作购房资格和不当转让获利。

《意见》完善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制度,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自住购房需求。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对此,张波表示,这是直接打击炒作新房价格的土壤。规范新房销售环节,由于上海近两年执行严格的新房限价制度以保障房价稳定,部分板块的一二手房倒挂现象的确存在,导致新房销售环节中极易产生违规现象,私下收取“茶水费”、内部违规操作的现象有所抬头,预计这一层面的严控力度将进一步强化,一旦项目开盘中有用户举报,查处的力度和范围将明显提升。

《意见》还指出,要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指导商业银行严格控制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节奏和增速,防止突击放贷。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审贷管理,对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债务收入比加大核查力度。严防信用贷、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2020年对于严查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就已经从严,同时对于差别化的信贷本身在上海执行来较为严格。张波预计,下一步对于消费贷、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会有更明确的查处打击。

值得关注的是,政策落地后如果市场的非理性情绪没有得到有效缓解,部分区域二手房房价持续被恶意炒作,预计后续还会有持续性政策跟进落地。

深圳围堵假结婚购房

深圳此前已屡屡出手,整治楼市乱象,进行房产调控,但依旧没有阻拦住深圳楼市的火热,近日,深圳又有两大网红楼盘获批预售证,推出超1000套超上千万的住宅,据悉“打新”中一套或赚500万!

1月20日,深圳住建局再出手围堵假结婚购房,严打炒房行为。

近日,一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若干问题的函流传开来,落款时间为1月19日。

该文件重点:

1.“715新政”在途交易办理手续的截止日期延长一个月,至2021年1月31日。

2.高层次人才购买首套住宅无需社保或个税证明,购买二套住宅按深圳现行限购政策执行。

3.家庭购买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名下。

据中国证券报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该内容真实。

根据上述文件,2020年7月29日发布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く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通知》第三条第(五)项关于家庭购房登记的规定不再执行。该项内容为: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只有一个人符合购房条件的,购买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符合购房条件的一方或双方名下,不得单独登记在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一方名下。

对于上述政策变动,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火速跟进。

1月21日,一份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转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若干问题的函》的通知(下称通知)迅速传开。

通知明确,一是居民家庭购买商品房,网签录入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之后的,严格按来函要求执行;网签录入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含当天)的在途业务,待市住房和建设局明确后再予以处理。

二是居民家庭购房登记在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名下后,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否可以进行夫妻财产协议变更等,待市住房和建设局明确后再予以处理。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对此,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表示,通知文件的内容属实,对于受让方配偶不符合购房条件申请婚内更名的,登记中心21日已暂停办理。对于此类情况后续能否办理更名过户,需要等待深圳市住建局进一步批复。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去年的“715新政”及其补充说明明确,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即回溯3年衡量购房资格,这相当于把假离婚购房的漏洞堵住了。

“但仍有部分人钻假结婚买房的空子,不乏机构为外地人到深买房提供一条龙服务,由中介联合小贷公司等收取代理费用,介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结婚、提供过桥融资等。”李宇嘉说,事实上,不仅外地人,部分深圳本地没有购房资格的人口也有的采取这种方式。另外,去年以来,深圳房价快速上涨,外地人来深买房比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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