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进一步收紧,上海要严查个人住房信贷了
继1月21日,“沪十条”楼市新政后,在房地产市场的金融端,上海又进行了一次收紧。
1月29日,上海银保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八条措施从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的额度管理、借款人资格审查、贷款人首付款来源和偿还能力等各个维度打击楼市的炒房行为。
对于房地产信贷上的收紧,去年年底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已经有所预判。
上海银保监局此次“沪八条”出台更是证实了上述预判。
此次通知主要包括银行对借款人资格审查、首付资金来源的监控和银行自身信贷用途、发放管理两个方面。
在借款人维度上,资格审查方面,通知要求各大银行严格加强借款人资格审查和信用管理,尤其是夫妻离异借款人限贷资格的审查,防止借款人规避限购、限贷等行为给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带来的影响。充分利用各类征信和信息共享平台查询借款人信用信息,结合借款人信用状况,严格审批个人住房贷款。
借款人首付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方面,通知要求各大银行严格审查贷款人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防止借款人通过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渠道违规获取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或者通过伪造首付款支付凭证方式套取银行贷款,审核借款人的真实收入水平。
在银行本身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管理上,通知要求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且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
在银行信贷资金用途管理上,要求银行防止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防范借款人或受托支付对象通过非常规大额取现、中间人过渡资金等各类方式规避用途管理。完善信贷资金用途监测与拦截机制,扩大模型监测范围,提升监测效果。对确认用途违规的行为,应及时采取实质性管控措施。
在银行于房产中介结构合作上,要求银行开展房产中介合作资质审核,实施业务合作准入和名单制管理,建立贷后质量监测及中介退出机制。对发现存在为购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联合“包装公司”协助伪造贷款资质证明和收入证明等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应立即终止合作,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报送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
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对2020 年6月份以来发放的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并于2021年2月28日前向上海银保监局报送自查和整改报告。
政策接连出台,主要原因是上海楼市较热。
在房价上,根据安居客房价走势图,2020年,上海二手房均价在经历了5月的谷底5.08万元/平方米之后,就一直处于上升趋势。
今年1月份,上海二手房均价约5.3万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98%,同比增长4.08%。
在成交量上,上海2020年成交了30.2万套房子,同比增长27%。其中,去年12月成交3.9万套二手房,成为全年成交量制高点。
近期上海楼市引发关注。1月26日,住建部官员亲自带队赴上海深圳调研督导房地产市场情况。
针对此次信贷通知,中原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之前一轮上海房价上涨的核心原因是信贷。2020年,长三角地区住户部门中长期贷款增加1.78万亿,企事业单位中长期贷款增加2.34万亿。
对于此次信贷政策的影响,张大伟认为,上海此次的个人住房信贷管理政策是历史调控政策中力度最强的一次,如果执行稍有力度,上海房价有可能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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