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 银行对三类贷款进行自查整改
新华社上海1月30日电 1月29日晚间,上海银保监局发布有关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对三类贷款进行自查整改,并提出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
通知明确,各商业银行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工作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严格执行房地产贷款业务各项规制要求,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审查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限贷等要求。
通知提到,要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强化首付款资金真实性审查要求,防止借款人通过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渠道违规获取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或者通过伪造首付款支付凭证方式套取银行贷款。防止通过假流水、假证明等造假行为虚增偿债能力。通知还提到,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且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利用贷款购买的商业用房应为已竣工验收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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