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量子”为噱头的营销涉嫌违法
民生视角
作为创新产业的“明星”,量子科技近年来备受关注。据了解,近一年来,全国各地冒出2000多家各类“量子企业”,将量子力学原理与化妆品、农业、食品、服装、汽车等传统产业“嫁接”(《工人日报》3月17日)。
量子水、量子项链、量子眼镜、量子手机膜……一段时间以来,各类“量子商品”层出不穷。“量子能量波与人体生物电和谐共振,深层滋养细嫩肌肤”“利用量子纠缠原理让庄稼多吸肥,害虫不能产卵”……种种“量子理论”解读深奥玄妙,尽显高大上。
前些年兴起的“纳米营销”热度还未完全散去,“量子营销”又来了。我们又看到了熟悉的营销配方,闻到了熟悉的营销味道。
量子科技是最前沿的科技,但是,诚如中科院院士郭光灿等科研权威人士所言:真正的量子信息技术应用领域主要在量子通信、量子计算和量子精密测量,要用量子科技生产老百姓可以用的产品,短时间内做不到。
由此,不难得出结论:量子日用品营销违背了科学,量子营销大概率属于虚假宣传。实际上,目前已有多地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了以“量子科技”为噱头的违规企业,涉嫌犯罪的还被移交公安机关。
以“量子”为噱头的营销,涉嫌违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对此,网络平台应尽到管理责任,发现违法经营与虚假宣传,应及时举报。消费者也应增强科学素养,别被量子营销牵着鼻子走。
◎李英锋 公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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