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光和代表:对品牌侵权大案要案 所涉网络平台应负连带责任
全国人大代表、森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邱光和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交《关于加强线上知识产权保护和品牌权益维护的建议》,提出对涉及网络平台、金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侵权大案要案,平台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他表示,随着互联网、电商发展,制假售假也渗透各类网络平台,以平台为售假侵权的“主阵地”,“产业链侵权”成主流。以服装业为例,一件假货背后的加工窝点、包装、吊牌、PP袋、手提塑料袋等模块、环节齐全且分散,打击效果削弱,早年当场查获大批侵权货品的情况减少。由于很多侵权行为通过网络进行,跨区域的特征明显,而各地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重视程度不一,使品牌方的维权成本居高不下。
“同时,平台对侵权的打击不积极。有品牌方反映,发现平台上存在侵权行为后,在向平台调取证据、数据的过程中会面临非常复杂的手续和繁琐的过程。”邱光和建议健全线上维权机制,强化平台的侵权监管责任,对金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侵权大案要案(如1000万元/年),平台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对侵权行为进行全链条和源头打击,对明知故犯,长期参与产业链制假售假的市场主体,一并追究连带责任。同时,完善线上诉讼证据规则、证据披露及证据妨碍排除规则,监管部门要出台制度,督促平台方简化针对侵权行为的调查取证程序,便利品牌权益方维权。(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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