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标注“可用内存”应成规定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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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相声演员岳云鹏在网络上表示,自己新买的128G的手机实际内存只有112G,认为手机厂商应当在宣传中明确说明,“说多少内存就给我们多少内存”。有专家表示,手机自带软件占用了内存,商家也应该事先告知消费者,否则在法律上涉嫌欺诈(《北京青年报》4月14日)。
手机实际可用空间低于标称的储存空间,是时下普遍现象。这一方面是由于计算方式不同造成的,厂商生产手机时,内存以物理储存单位计量,采取十进制,1G=1000M;手机使用时,则按数据计量方式计算,采取二进制,1G=1024M。因此,手机理论可用空间往往只有参数标注的93%左右。
在此基础上,系统和预装App还占用了一部分内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手机硬件的利润空间一再被压缩,收费预装软件成为手机厂商“堤内损失堤外补”的套路。不少App运营商也乐于借助手机厂商的产销渠道,直达消费者。
手机可用内存缩水司空见惯,但并不意味着合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商家明知手机实际可用内存达不到标称的容量,却依然按总内存参数进行宣传营销,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难免会产生误导。
早在2013年,手机内存“缺斤短两”问题就曾引发广泛关注。当时,北京市工商局、中消协等4部门召集15家智能手机企业以及3家手机零售商,签约承诺整改,包括通过官方网站、产品包装或说明书,逐步统一规范手机存储容量标志,向消费者标注手机技术数据真实信息等。但时至今日,除了少数品牌手机外包装上标注“可用内存”容量,仍有不少手机厂商依然对此遮遮掩掩。有的只是在宣传海报和说明书中,用不起眼的小字作出“由于安装操作系统和预装的程序占据了部分闪存,实际可用存储空间小于标识内存容量”之类表述。系统和预装软件究竟占了多少内存,实际可用空间还剩多少,消费者不得而知。
2016年,工信部下发《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预装的第三方应用须可卸载。事实上,手机预装软件也不能任由厂商想装就装,来者不拒。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关制度标准,明确手机软件和预装软件的容量占比上限。同时,要求手机必须标注实际“可用内存”,使之成为规定动作。◎张淳艺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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