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禁止小贷公司开展“过桥贷”“赎楼贷“业务,要求尽快压降、结清
记者 | 曾令俊
6月2日,界面新闻记者获悉,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于5月31日下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开展“过桥贷”“赎楼贷“业务的通知。》
通知明确提到,各区金融工作部门督促辖区各小贷公司全面停止“过桥贷”“赎楼贷“业务,不得直接或变相发放住房按揭贷款。如有存量业务,要求小贷公司尽快压降、结清,上述业务情况将作为2021年小贷公司监管评级的重要内容。
据悉,近期,广东银保监局在核查银行个人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楼市工作中,发现广州市个别小贷公司基于银行出具的经营贷书等文件向其客户发放贷款,供其客户资金周转、提前使用未来经营贷资金,但其客户将上述资金用于偿还住房按揭贷款,再利用经营贷贷金偿还小贷公司贷款,实现用经营贷替换住房按揭贷款贷真实目的。
小贷公司的上述业务虽然基于银行经营贷发放贷款,但因贷后管理把关不严格客观上造成银行机构住房按揭贷款额度虚增,助推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通知还要求,各小贷公司要强化风险防控工作,在贷前管理环节应认真核实客户贷款真实意图,不得向具有将信贷资产流入楼市、偿还住房按揭贷款意图的客户发放贷款;在贷款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贷款用途、客户不得挪用信贷资产、不得将信贷资产流入楼市等事项,并明确对违约客户采取要求提前还款、列入客户黑名单、支付罚金等违约处置措施;做好贷后管理,通过约访、走访等措施了解客户真实用款意图,对违约客户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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