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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互联互通”,法律制度建设需要跟上

南方都市报 2021-09-15 16:00

“互联互通是互联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9月13日工信部新闻发言人、信息通信管理局局长赵志国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也给“互联互通”这一讨论许久的话题指明了方向。此前不久,工信部有关业务部门召开了“屏蔽网址链接问题行政指导会”,会上,工信部提出了有关即时通信软件的合规标准。

消息一出,网络一片欢呼。不少网友感言:“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网友反响强烈,缘于平台间的屏蔽封杀由来已久。互联网诞生的意义,本就在于信息的互联互通,但长期以来,理想中的互联互通却打了折扣,网址屏蔽、功能限制等现象屡见不鲜。

不论平台间为相互屏蔽封杀给出了什么样的理由,有一点是确定的,即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用户的体验,损害了用户的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的秩序,更不利于互联网行业自身的发展。

其实相关问题早已引起各方关注,此前有关部门也曾安排指导相关互联网企业开展自查整改,并于今年7月启动了专项整治行动,而屏蔽网址链接正是这次重点整治的问题之一。

但是自查整改过程表明,部分互联网企业对屏蔽网址链接问题的认识与专项行动的要求尚有差距。现在工信部针对问题采取行政指导会等多种形式,并就合规提出明确要求,代表着一种强力干预。此举和平台反垄断释放的是同一个信号:营造开放包容、公平竞争的生态环境是所有平台的责任,让用户畅通安全地使用互联网,也是互联网行业必须努力的方向。

在工信部下达要求之后,腾讯回应称坚决拥护工信部的决策,“在以安全为底线的前提下,分阶段分步骤地实施”,阿里巴巴也表示,将按照工信部相关要求,“与其他平台一起面向未来,相向而行”……头部企业的这种积极态度预示“互联互通”行动将得到有力推进。

对于互联网行业来说,互联互通无疑是大势所趋,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不能完全忽略行业的特殊性,因为互联网行业的互联互通很可能会比其他形式的互联互通更为复杂。

容易想到的问题是,如果互联互通仅限于头部平台之间,反倒容易形成新的垄断,进而挤压其他平台的生存空间。

支持或反对互联互通,背后都是利益博弈,关系到各方利益的协调。如何界定、平衡数据权益,仅靠行政干预显然是不够的。另外,平台经济领域内业态复杂、产业多样,有些属于管制行业,比如非银支付业务,有些并不属于管制性行业,比如大量存在的新零售、新生活等业态,在如此复杂的领域推动互联互通,法律制度建设肯定不能缺位。

互联网安全的底线更不能轻忽。“微信外链放开会不会导致营销、诈骗信息满天飞?”网友的类似担心也许尚不难通过技术提升和投入更大成本来化解,更重要的是,平台之间互联互通必然涉及数据信息的传输与交换,如果双方原有的数据采集、使用、管理的基准存在差异,在互相开放的过程中究竟以何者为准?一旦发生数据安全问题,又如何划定各自的责任?……

正是基于上述考虑,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屏蔽外链”这些行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从发展角度来解决,确保互联网安全是底线”。

从发展角度来解决“屏蔽外链”等问题,就不能不在设定目标的前提下选择循序渐进的方式。

工信部有关负责人透露,接下来将按照整改要求,“务实推动分步骤、分阶段得到解决”。这显然是理性、稳妥的办法。而从长远角度考虑,为全面实现互联网行业的互联互通,相关法律制度建设也需要尽快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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