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消费呼唤数字治理新生态
本报评论员 黄青山
据媒体消息,近期,在市场监管总局的行政指导下,哈啰、青桔、美团、怪兽、小电、来电、街电、搜电8个共享消费品牌经营企业积极整改,取得成效,共享消费领域价格涨势得到有效遏制。这一信息让人们看到了在数字消费时代,监管层全面治理数字垄断,维护公平竞争的法治之手。随着数字经济的到来,市场监管之手要适应新发展阶段,要从传统监管模式切换到数字监管和数字治理的新生态。
数字消费时代,市场竞争的要素、业态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与线下实体消费相比,数字消费市场竞争更具专业性和隐形化,信息不对称、数字鸿沟、操作陷阱、算法设局等随时可能成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数字之手。在大数据时代单靠消费者个体维权的难度和成本日益加大。支撑数字消费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在于法治力量、监管力量。现在的问题是,监管模式如何迅速全面切换到数字经济新频道。
政府端数字治理要进一步提速和发力。首先是强化反垄断维护市场公平,构筑法治防护网防火墙。《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印发实施,标志着全新的互联网监管时代的到来。其次是数据立法凸显数据安全。《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先后出台,数字治理立法及监管的方向日益清晰,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数字消费和产业发展,从源头上规范互联网的商业行为。
监管端数字治理要进一步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在数字经济时代,不能靠人海战术和手工作业取胜。对付数字消费的陷阱,要靠监管端的数字天眼。云消费呼唤云监管,数字云监管可以保持全天候、全周期、全覆盖,让数字消费可留痕、可追溯、可追责。媒体报道的某知名网红餐饮店的后厨卫生极其脏乱差,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如何能管住舌尖上的数字消费,就是要向数字化监管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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