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大调研首个制度性文件出台 竟是只“独角兽”推动的
如今,有多少独角兽企业,已经是衡量一个城市的经济活力的重要标准。据统计,截至2018年2月,上海共有独角兽企业29家(全国第2),总估值约4976亿元(全国第3)。
然而,“独角兽们”也有无奈的时候,比如,在上海“电子商务”类独角兽企业,估值排名第4位的拼多多,就遇到这么一桩烦心事。
去年2月,拼多多发现一家公司在平台上售卖假货。于是,拼多多扣划了该公司8万多元的货款。没想到,这家公司“恶人先告状”,将拼多多告上法庭,提出返还货款等请求。尽管长宁区法院审理后确认该公司有售假行为,驳回了该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依法维护了拼多多平台的商誉。但是,拼多多依然为了维权,耗费了不少人力、物力、财力。
借着上海长宁法院前来公司调研的机会,拼多多董事长黄峥说出了自己的烦恼:“企业的存在和发展需要公共政策的支撑,尤其是大数据时代的物流数据认证机制、假货对平台商誉的损失认定、公司源代码等知识产权的保护。”
拼多多的经历并非个案,许多高速成长中的企业都面临着相同的困扰。如何更好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创造出更好的营商环境呢?
3月7日,上海高院发布《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这是上海高院开展大调研两个多月来,形成的第一份制度性成果。这份《实施意见》的出台,就是要给上海的所有企业家们创造一个更好的创新创业法治环境。
例如,针对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困扰,《实施意见》就制定了5条措施,如果企业今后遇到相关问题,可以从法律层面获得更多的支持和保护。
1月26日、2月6日、2月8日,上海高院三次召集全市法院金融商事审判条线、行政审判条线和知识产权审判条线会议,结合相关企业和单位提出的问题,针对性地研讨工作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浦东新区法院与该区金融服务局经积极商讨后达成共识,今后双方将实现司法大数据分析系统与金融综合监管平台对接,有效预防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金山法院调研了和辉光电公司与西门子线路保护公司,企业希望法院在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用工方面能加强指导。
今天的上海,各项工作都在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更是如此。希望这份《实施意见》的出台能进一步凸显上海优良的创新创业法治环境。让企业家可以更无后顾之忧地加油干,吸引更多优秀的公司落户上海。
(原标题为《上海高院“大调研”首个制度性文件出台,居然是只“独角兽”推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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