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韩焯林:港交所IPO新规实施有助激发市场活跃度
鹏华基金专栏
4月24日,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交所”)正式公布《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的咨询总结,允许双重股权结构公司、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在海外上市的创新产业企业赴港上市。新上市规则将于4月30日实施,并开始接纳相关上市申请。港交所集团行政总裁李小加表示,首批新经济公司有望于2018年6月或7月在香港上市。
具体来看,针对同股不同权的公司,港交所对《上市规则》中的条文进行的修改包括,删除持有不同股权的股东不能是公司控股股东的限制,但维持任何时候同股同权股东均需有至少10%投票权的标准,同时企业管治委员会成员必须为(而非大部分)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于生物科技公司,要求拟上市公司的上市市值不能低于15亿港元,从事核心产品研发至少12个月,核心产品临床试验已经进入第二期或者第三期。同时,港交所就“资深投资者”和“相当数额的投资”等概念的定义提供了进一步指引,在计算公众持股量时排除基石投资及现有股东所认购的股份方面,也提供了更大弹性。
此次新规实施的根本目的是什么?鹏华基金基金经理韩焯林表示,新规的根本目的在于完善交易所支持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发展的功能,一方面,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在早期发展阶段非常有赖于资本,往往经过了多轮融资,为保持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大多安排了双重股权结构。另一方面,生物科技公司在上市之前,通常难以实现盈利。在新规实施之前,大量优质新兴产业公司无法实现在港交所上市。发布新规的根本目的在于,与时俱进提升港交所对新兴产业的融资服务功能,将优质企业留在香港市场。
而在内地市场,近日监管层也提出了支持新经济企业上市的包括发行CDR和IPO的特殊通道,有市场观点认为两地市场在新规方面存在“竞争”,韩焯林认为,两地争相拥抱新经济,并非仅仅是监管竞争。一方面,新经济企业代表未来的发展方向,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日益提升,资本市场和服务新经济企业发展是大势所趋。另一方面,新经济企业可以实现两地上市,企业可以充分享受两地资本市场的支持,而两地资本市场也可以分享新经济企业成长红利。
在谈及港交所新规实施的影响时,韩焯林表示,此次新规的正式实施,充分体现了港交所积极拥抱变化的态度。长期来看,新兴产业公司将成为香港资本市场最有利的资源之一,是香港金融市场长期繁荣必备因素。短期来看,新兴产业公司由于其高成长性有望受到投资者的追捧,激发市场活跃度和热情。
随着港交所拥抱新经济力度的不断加大,预计未来港股将迎来更多新鲜血液,投资者也将面对更多投资机会,笔者注意到,鹏华沪深港互联网股票基金(004292)的港股投资比例为0-95%,灵活的投资范围使得基金可通过“A+H”灵活配置,有效捕捉沪港深三地市场的轮动机会。该基金成立于2017年4月6日,Wind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4月24日,基金总回报18.03%,年化回报17.07%,同类排名前15%,业绩表现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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