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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央行在试点地区开展身份证信息核查工作 个人金融信息安全或将进一步加强

华商报 2018-04-09 04:01

针对近年来不法分子使用他人身份证、伪造变造非居民身份证件等,冒名开立银行账户、转移非法资金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宣布,在现有联网核查居民身份证信息工作基础上,将进一步扩大核查信息范围,组织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统称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今起正式开展

华商报记者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查询获悉,今日(2018年4月9日)起,在天津市、山西省、福建省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试点工作; 在上海市、福建省、深圳市、珠海市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开展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信息核查试点工作。后续,人民银行将总结试点经验,适时向全国推广,届时联网核查业务处理将全国统一。

据悉,银行账户实名制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金融制度安排,是保护个人合法权益,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重要手段。

结算账户

开立、变更、撤销将核查失效身份证件

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就《关于核查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试点工作的通知》进行解读,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失效身份证就是指丢了、挂失了、过期了或者其他情况失效了的身份证。具体而言,如银行核查的是个人已向公安机关申报丢失的居民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将反馈“证件已挂失”;如个人因姓名变更、证件损坏、登记项错误、有效期满等原因已到公安机关换领了新证,而银行核查的证件仍为旧证的,联网核查系统将反馈“证件已失效”。

另外,目前此次核查尚处试点阶段,将首先在客户办理单位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时进行,办理其他业务时无需进行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后续央行将根据试点情况在其他银行业务推广身份信息核查。

一般情况下持旧身份证将被拒办业务

上述负责人表示,一般情况下,个人持旧居民身份证办理银行业务的,银行会拒绝办理业务。这是因为,当前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中用于转移非法资金的银行账户,大部分是不法分子利用已挂失或者已失效的居民身份证冒名开立的账户。

业内人士提醒,如果身份证等信息变更,应及时告知发卡银行。另外,居民个人应妥善保管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等。华商报记者 赵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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