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毒洗钱全隐形?比特币交易虽隐蔽但仍难逃监管
北京晨报5月21日报道,近两年,要论投资圈最火热的产品,无疑要属比特币。虽然最近比特币价格有所下跌,但1比特币目前仍报8000美元左右。与此同时,因具有匿名、跨境流通便利等特征,比特币也在不少刑事案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有的被用于购买非法物品,有的则被用于洗钱。虽然犯罪分子意图利用比特币的隐秘性逃避司法机关的侦查打击,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案例一
男子网购毒品 民警当场擒获
去年4月底的一天,公安机关掌握了一条情报,有一封可疑邮件会寄往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望山园某楼。公安机关接到线索后,经过侦查,根据地址确定接收此邮件的人为张某。
确定上述情况后,民警们决定对张某进行抓捕。2017年5月6日下午4时许,参与抓捕行动的民警身着便服前往张某住处。就在快递员投递可疑邮件时,民警们已经在周围设伏完毕。在张某签收邮件时,民警将张某抓获。
抓获之后,张某自称是美籍华人,该住处是他父亲的房屋,他平时回到北京就住在这里。经当场讯问,张某交代说这封可疑邮件内是他购买的毒品可卡因,于是民警当着张某的面将邮件拆开,内有1包透明塑料包裹的白色粉末状可疑物,民警随后将该可疑物封存,并由张某签名确认。
之后张某交代说他卧室的书桌右侧最下方抽屉里还有毒品,民警又从屋内起获了多种可疑粉末和晶体,包括橘黄色圆柱形塑料瓶装的白色晶体可疑物半瓶,4包透明塑料包裹的白色粉末状可疑物,2包银灰色塑料包裹的白色粉末状可疑物。
经鉴定,当场起获的白色可疑粉末净重25.98克、白色可疑晶体净重6.39克。上述可疑粉末检出含有可卡因,可疑晶体检出含有甲基苯丙胺(冰毒)。
毒品来自暗网 靠比特币交易
据张某交代,2015年9月,他在美国加州圣何塞市居住时,因为失眠,便上网搜索一种名为“STILNOX”的药物,在一论坛页面上找到了一个可以卖该药的网址。在登录网址后,他发现这个网站正在销售毒品。
张某所称敢于销售毒品的网站,是一家名为“AlphaBay market”的论坛,翻译过来叫作“阿尔法湾”。记者了解到,该网站堪称全球最大的“暗网市场”。所谓“暗网”,是指互联网上的隐身网站,借助网络工具藏身,用户只有通过加密软件才能登录这类网站,在网站上匿名交流。在此类网站上可以购买各类非法信息和物品,也包括毒品在内,使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买卖,这使得暗网成为一个犯罪的温床。
据张某交代,从2016年10月开始,他就从这个网站上购买可卡因用于吸食。“我当时还在美国,这期间就买过这一次毒品,收件地址留的是我现在在国内的居住地。2017年4月,我入境后,又先后在这家网站上购买过5次毒品。” 张某称,他在网站上支付了大约2个比特币,用于购买上述毒品。
就在去年7月,美国执法机构已将这家全球最大暗网交易网站AlphaBay关闭。后该网站创始人在被羁押候审期间自杀身亡。
本案于去年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关于辩护人所提可不对张某适用驱逐出境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经对张某亲属提交的申请及所附材料进行审查,张某的父亲确实年事已高,并患有多种疾病。同时鉴于张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故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最终,海淀法院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案例二
抢得百万赃款 欲比特币洗白
在另一案件中,比特币的角色从毒资又变为了转移赃款的洗白工具。李某伙同王某、施某等人对从事卖淫的妇女霍某预谋抢劫,后从霍某银行卡内转走人民币170余万元。在得到这笔钱后,李某等人将钱款通过比特币账户予以转移,并分得赃款。李某此前曾因犯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于2008年被北京市宣武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后李某因患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被保外就医。
据同案犯王某交代说,他与刘某等人对卖淫女霍某实施抢劫时,在几人的殴打和逼问下,霍某告诉了王某等人银行卡、支付宝的密码,他们便将霍某170余万元转走。
寄希望于比特币洗白赃款,也是李某等人敢于大胆实施抢劫行为的原因之一。据王某称,李某作案前就告诉他们,说抢的钱可以通过买卖比特币转到境外,再转回来,这一来一回,公安机关便不好追查了。
幻想破灭被抓 一审获刑九年
作案后,王某就将霍某的100余万元转到了案外人吴某的账户中。李某则在微信里指挥,要施某用笔记本电脑操作,用吴某的账户将钱全都买了比特币。虽然李某认为通过购买比特币可以洗白赃款,但实际上民警很轻松地就查到了交易记录。
经民警前往比特币平台调查,吴某的账户在案发后第二天有交易记录29笔,共充值170余万元。该账户购买比特币后,通过比特币地址转入另一个二级地址,然后分两笔转入一个三级地址。除了提现50万元外,其余的110余万元,李某等人全部用于购买比特币,共计430余个。
然而在法庭上,李某对于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有抢劫罪却不承认,李某辩解自己不知道王某他们要抢劫,自己只是洗钱而已。但法院经审理认为,有证人王某、施某等人证言等证据,能够证明其参与预谋抢劫并在王某、施某抢劫时帮助转移财产。
最后,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与前罪没有执行的有期徒刑8年9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律师解读
比特币交易虽隐蔽
仍逃不掉网络监管
自从比特币“诞生”开始,它就吸引了无数的 “追逐者”。那么,比特币到底为何受到不法分子青睐呢?对此,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李娜律师认为,首先,比特币存在于网络虚拟空间中,涉及大额收支时不会发生像银行那样去严格登记和审核使用者的信息,而且社会大众对新兴的比特币了解的不够全面;其次,比特币不是法定流通货币,不能在市场上进行流通,其交易具有一定隐蔽性和私密性,不易被发现。
另外,虽然包括我国在内的诸多国家法律规定,除法定货币以外的其他形式的货币不能在市场流通,但对未在进入市场流通的情况下使用其他类型货币或代币票券的情形予以禁止,这也是比特币成为不法分子“青睐”的原因之一。
那么不法分子使用比特币进行买卖毒品、洗钱等不法活动时,是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不留痕迹呢?答案是否定的。
李娜解释说,比特币作为虚拟网络中存在的货币,在交易过程中有一定隐蔽性和私密性,但并不意味无法发现,例如通过网络交易将违法所得转换成比特币,再将比特币通过后续交易转换成其他形式的财物或人民币,将违法所得“洗白”的洗钱行为,虽然所涉及环节众多,但不法分子在存放、使用的过程中,相应的痕迹信息都可以通过网络监管发现蛛丝马迹。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明知是毒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恐怖活动、走私、贪污贿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的犯罪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或者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或者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都将以洗钱罪追究刑事责任。一旦不法分子留下犯罪痕迹,他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将无处遁形。
(原题《买毒洗钱全隐形?别轻信比特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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