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又多三类 银保监会正式监管融资租赁、保理、典当三大行业
5月14日,商务部公告称,已将制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划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银保监会),自4月20日起,有关职责由银保监会履行。从此,金融机构除银行、保险机构外,又多了三类,这也是落实监管部门多次强调的“凡是搞金融都要持牌经营,都要纳入监管”的要求。
分类监管升级为统一监管
监管力度加大
据了解,融资租赁行业分为两类,一是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由前银监会审批设立,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由银监会监管;二是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又可分为外资融租租赁公司和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其中,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向商务部门备案,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则由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授权机构审批设立,这两类属于一般的工商企业。中国的保理市场分为银行保理和商业保理,银行保理由原银监会监管,商业保理由商务部监管。
典当行业在过去的定位较为模糊,主管部门几经更改,2005年,典当行划归商务部、公安部。而从4月20日起,这种行业多头监管的局面将结束,三大行业统一由银保监会监管。
业内人士认为,三行业统一划归由银保监会管理,未来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典当行业的监管会更加严格。
过去几大业务归商务部管理,在监管上存在合规性监管指标、风险管理等短板。随着监管统一纳入银保监会,这一短板会被补齐。具体到监管层面,一方面是合规性管理指标或加强。比如,按照银保监会的规定,金融机构不允许给一些不合规的公司融资。这些公司可能会寻找融资租赁公司合作,但现在统一监管之下,这种“绕道”的做法就行不通了。
另一方面就是公司的合规内控加强。比如或要求公司有一定的合规负责人,内控层面投放要有严密的审批制度。从风险管理层面,对杠杆率的管理会更加清晰明确。
行业面临洗牌
企业融资渠道再调整
商务部《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2016—2017)》显示,截至2016年底,我国登记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数量共计6158家,总资产超过百亿元的企业达33家。另据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报告(2017)》显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国注册商业保理法人企业及分公司共8261家,比2016年增长了48%,实际开业约1600家,业务总额达到1万亿人民币,融资余额约为2500亿人民币。
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显示,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国共有典当企业8483家,企业资产总额1668亿元,同比上升1.3%;典当余额963.7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4亿元,同比上升0.7%。
融资租赁、保理、典当往往被认为是银行体系的补充,是服务中小型企业的融资工具,如今纳入银保监会监管,被市场人士解读为是类金融机构的去杠杆。
某基金子公司人士表示,从资本市场层面看,监管权转移到银保监会,可能会影响到融资租赁ABS,但更为关键的是对实体企业的影响。因为目前只是一条监管权转移的通知,至于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多大还需要下一步再做评估。
业内人士表示,有些企业拿不到银行贷款就会找融资租赁、保理、典当行合作,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愿意以相对高的成本获得资金。在监管严格之后,这些中小型企业的压力可能会更大一些。
某融资租赁公司人士表示,“银保监会收紧监管口子,类金融机构的层面去杠杆的过程会逐渐体现,关键就是看银保监会动作的快慢和尺度。不过把落后于市场、靠债务维持的企业淘汰出去,其实是凤凰涅槃的过程。”本报记者宁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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