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百万医疗险”成“空头支票”
自2016年8月,众安在线推出第一款“百万医疗险”尊享e生,不到两年时间,各家主流健康险公司相继推出类似产品。据不完全统计,市场上已有超过30多个“百万医疗险”产品,保费低至百元至数百元,保额则高达100万、300万、600万,最高已飙升到1000万。(6月10《北京青年报》)
对于市场上越来越多的“百万医疗险”,有人持肯定态度,在他们看来,每年花一两百元钱,就能得到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医疗保障,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当然不能错过。另一派则认为,“百万医疗险”更像是一种营销噱头,中看不中用。
一方面,我们要承认,各种各样的“百万险”覆盖了患者医保报销之外的自费部分,可以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具有可取之处,也是保险行业的一种创新;但另一方面,如果消费者仅仅是被巨额赔付金额所吸引而盲目购买,很可能中了险企的“套路”。
保费低、保额高是“百万险”的最大特点,也是最吸引消费者的地方,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很可能会陷入“年轻买了用不上,老了想用买不了”的困境。
与此同时,它们的保额高达几百万、上千万元,看似保障力度很大,但仔细阅读条款会发现,“百万医疗险”规定必须进公立医院普通门诊就医,且这个赔偿是发生在一年内的医疗费用,这种超高保额在现实医疗中根本不会发生。这也就意味着,超高保额就是给予消费者的一张“空头支票”,根本没有现实意义。
更大的问题在于这些险企在“连续续保”“保证续保”上的混淆视听。按照保监会2006年颁布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保证续保条款是指在前一保险期间届满后,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按照约定费率和原条款继续承保的合同约定”。“保证续保”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条款不变,是费率不变。但目前市场上没有任何百万医疗保险承诺可永远“保证续保”,这对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风险。
对于市场上的“百万医疗险”,必须通过严格的市场监管来趋利避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首先,在销售环节要阐明产品属性。必须向投保人明示产品本质是短期医疗险,保险期间为一年,厘清“连续投保”和“保证续保”的区别;必须明示产品存在停售或升级换代等“类停售”风险,可能导致全部或发生过赔付的投保人不能连续投保。其次,在理赔环节要提高专业能力。做好落地服务,配足专业人员,提高查勘全面性和精准度,做到应调尽调、应赔尽赔、杜绝滥赔,既要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利,又要避免骗保骗赔。□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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