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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应不少于3名

天水日报 2018-07-12 09:59

据新华社北京7月11日电(记者谭谟晓)银保监会近日发布《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保险机构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至少为3名,并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3;对存在持股50%以上控股股东的保险机构,其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必须达到1/2以上。各保险机构应在2019年底前将独立董事人数和比例调整到位。

办法要求,保险机构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在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表决时,独立董事必须发表意见,投弃权或反对票的,或认为发表意见存在障碍的,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意见,并向监管机构报告;保险机构出现公司治理机制重大缺陷或公司治理机制失灵的,独立董事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监管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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