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集团:控股股东拟转让5%-6%股份给58同城姚劲波
生活服务平台58同城创始人姚劲波拟间接入股汽车销售上市公司庞大集团。
7月2日晚间,庞大集团(601258)公告称,控股股东庞庆华及一致行动人正在与意向受让方磋商,协议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至6%,受让方为58同城创始人姚劲波参与发起设立的公司。
庞大集团公告称,公司正处于发展的特殊时期:传统业务模式面临严峻挑战,引入互联网企业,发挥互联网优势,结合公司的线下网点资源,将成为公司转型升级的关键。此外,还将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引入现代管理人才,规范财务管控和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及夯实信息系统建设和建立互联网推广能力。
今年5月,据经济参考报报道,58集团与庞大集团宣布,将共同出资成立汽车电子商务公司。以便发挥双方优势,为用户提供58金融的汽车融资租赁服务,共同打造互联网与线下结合的新型汽车零售模式,为用户提供全面的互联网汽车生活服务。
庞大集团称,本次拟议交易尚处于磋商阶段,目前暂未形成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且本次交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需要进一步进行评估。因此,本次拟议交易的最
终交易方案及交易能否完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事宜尚需各方进一步协商谈判,并最终以双方签署的本次拟议交易文件为准。
庞大集团的财务状况不佳。
梳理公司年报显示,自2011年上市至2017年末,仅有2016年,庞大集团实现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正。与此同时,资产负债率长期维持在80%上下。
就在5月14日,庞大集团发布公告,向广汇汽车转让五家子公司全部股权,预计将为公司带来6.16亿元收益。
公告承诺,股东转让款将全部无偿以融资保证金的方式,帮助公司申请融资授信。
据wind数据统计,庞大集团质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合计为33.53%,已尽数质押。
5月23日晚间,庞大集团公告称,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在中国境内发行不超过3亿美元等值债券,用以补充流动资金和调整债务结构。庞大集团作为发行人履新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的偿还义务。
此外,庞大集团及其实控人处于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旋涡当中。
5月17日,庞大集团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庞大集团因涉嫌信披违规拟被中国证监会处以顶格罚款,对庞大集团处以60万元顶格处罚,并予以警告;对实控人庞庆华,处以90万元罚款并给予警告等处罚。
据证监会调查,庞大集团自2015年至2016年间,多次未如实披露信息,涉及遗漏披露其通过涉案收益互换进行融资的安排,未披露多笔关联交易;遗漏披露涉嫌内幕交易被公安机关调查的事实。
后续公告显示,公司及当事人已决定接受证监会拟做出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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