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投资者如何看中国?改革步伐加快,期盼稳定预期
本报记者王海平南京报道
导读
随着中国市场越发成熟,优秀企业和人才不断增加,欧洲企业普遍感受到来自中国本土企业竞争的压力。在很多领域,中国企业已具备了同等甚至更高的竞争力和创新力。
对中国当前的外资政策和营商环境,外商投资者如何看待?
中国欧盟商会的调查报告显示,中国政府在2017年度达沃斯论坛后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但与欧洲在华投资者的期盼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我们往往陷入到两个极端,难以给投资者一个相对稳定的预期。”中国欧盟商会南京分会主席魏博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该商会近期发布的两份年度报告中认为,一方面,中国改革的步伐相对以往越发加快,大部分在华企业2017年度实现了丰厚的收益和息税前利润;但另一方面,从绝对意义上看,国企垄断地位的加强以及监管政策的复杂多变导致改革进程并未尽如人意。
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因偏好“大项目、大企业、大投资”,导致欧盟投资者在华中小企业压力较大。“从中国金融业近几年的贷款流向看,70%左右的资金流入到了国有企业。”商会政策和资讯协调员甘杰克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在市场准入方面,《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分别于7月28日、30日正式实施,大幅放宽市场准入。此外,中国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投资环境。
对外资在经营中反映的诸多问题,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白明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在中国的渐进式改革中,对所有的市场主体都是一视同仁。
外资在华“冰火两重天”
中国欧盟商会在民政部注册,目前拥有1600多家会员单位,另在9个城市设有7个分会,覆盖中国主要经济区域。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该商会发布的报告中发现,分区域看,欧盟投资者在华企业处于“冰火两重天”的状态。
在南京分会,73%的会员表示,过去的2017年盈利有所增加,而西南分会近50%的企业反映2017年收入持平或下降,背后的部分原因是天然气的短缺。
甘杰克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自从强制实施“煤改气”工程后,天然气资源丰富的西南地区开始大规模向北方输送天然气,一到冬天当地很多依赖天然气的生产企业只能停工。
而西南地区营商环境的改善,让投资者不满意程度有所下降。相反,在天津和上海,大部分企业认为“经营正变得更加困难”。
同时,南京、西南和东北地区的欧洲企业对自身获得的平等待遇最为认可,这是因为当地全力吸引和留住外商投资。但与之对应的是,在北京和上海,欧洲企业发现受欢迎的程度越发偏低。
同在中国,为何欧洲企业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反应?白明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这是由城市的定位和产业结构决定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国际化特点突出,外籍人士、外事活动多,反而更能公平获得机会。
欧洲投资者关注三大问题
报告对中国的人才素质给予“点赞”,随着时间的积累和人才的成熟,这让欧洲在华企业越发感觉到“竞争压力加大”,新的挑战越发明显。
甘杰克认为,随着中国市场越发成熟,优秀企业和人才(尤其是中国留学生回国)不断增加,欧洲企业普遍感受到来自中国本土企业竞争的压力,并且这一压力“激增”。
调查显示,外商投资者表示,尽管欧盟企业是以高端和先行者的姿态进入中国市场,但中国企业已在很多领域具备了同等甚至更高的竞争力和创新力。受调查企业在这方面的感触每年都在加强,如在认可本土公司的市场开发和商业模式上,2018年同比提升至少10%。特别是,认可本土企业产品和创新服务能力的,比2017年提升了一倍。
不过,欧洲投资者认为,中国企业在更具挑战性领域的创新能力仍然相对缺乏,这集中在科研和工程方面。
欧洲投资者认为自己面临的问题是市场准入、国有企业和监管环境,而这三者之间又是相互关联的。
以金融业为例,中国政府于2017年11月宣布放宽金融业的外资企业股比限制,但从实践中看,外资银行获得中资银行大额股权的可能性几无,不具备操作性。中资银行的体量巨大,已成为全球金融系统中的超大型机构,主观上也不可能将股份拱手让人。因此,对外资而言,向任何一家中国大型银行甚至中等规模银行购买有影响力的股权都是不符合实际的,更谈不上收购控股股份成为有影响力的股东。
此外,虽然名义上外资银行可以扩大经营地域,但一次只能申请在一个地点开办一家分行的规定没有彻底改变。目前,在中国本土成立的外资银行约40家左右,合计市场份额仅占1.38%。
“中国金融机构,无论是国有或民资,体量规模大,是由中国的市场决定的,企业规模强大也是在市场发展中形成的。”白明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金融事关国家安全战略,况且中国已制定了金融行业的开放时间表和路径,“欢迎外资加入,但得按照市场规则来。”
至于如何理解监管政策的变化,甘杰克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中国有公司法和外商投资法这两部分立的法律,但欧洲只有一个,除了国防军工等特殊行业外,所有的企业都在同一个法律框架下,没有任何附加限制。
白明认为,2008年中国在企业所得税改革中,取消了多年来对外资在所得税上的优惠,“对外资的优惠就是对内资的不公平”。
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研究处副研究员周丽莎表示,中国政府也意识到国有企业带来的问题,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势在必行,国有企业退出的领域对其他市场主体都是一样的。
近半数企业削减在华成本
考虑到中国本土企业的成长和劳动力成本的上扬,欧洲在华企业的投资者继续持审慎态度。
魏博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有46%的受调查企业已在2018年执行“瘦身”计划,以削减在华成本。对企业来说,这会产生精简高效的成果,但从另一方面看,投资者主观上将企业做成中小企业,很难出现“新的、大型项目”,而当前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政策偏好“大项目、大品牌、大公司”。诸多鼓励中小企业的政策,仅适用于本土企业,外资企业难以获益。
白明指出,中国的开发区已告别过去“野蛮式”增长的模式,在向高质量发展转型中,强调“投入产出比”是正常的。
同时,因为中小企业是高风险、低回报的代名词,外资企业想要获得本土银行贷款需要由境外银行提供担保,这就需要外资银行总部进行进一步的风险评估,从而降低了投资效率。
魏博进一步指出,以南京为例,除了欧洲的初创企业和拥有中国产业政策相关技术的中小企业外,其他欧洲中小企业往往不受7个主要开发区(园区)待见,因为园区强调招商引资的规模效应,中小企业要进园区必须要有足够大的规模。
并且,中小企业一旦在某个园区注册后,往往很快会接到地方政府提高投资额的要求,这让企业难以形成稳定性预期。而如果中小企业变更注册地,尽管在同一个城市的管辖范围内,也会非常麻烦。
南京某开发区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一旦企业做大后从街道等地方搬到开发区,正常情况下,街道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需要到新的现场查看,比如是否有现实存在的生产线、生产物资、办公地等。
白明认为,外资企业遇到的这些问题,正提醒中国需要跨区域进行创新,更进一步开放,而很多地方都在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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