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国内财经> 正文

起底“代理退保”敛财黑幕 警惕“受益者”变“受害者”

惠州日报 2020-07-01 08:01

“全额退保!不想继续缴费的、断缴费的、停缴费的,我们都能退……”在疫情的掩护下,保险业的退保黑中介卷土重来,通过网络平台、短信等方式发布“可代理全额退保”信息,以怂恿、诱导等手段让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并以此收取消费者高额手续费。

对此,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的提示》,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要警惕“代理退保”行为存在的三种风险隐患,根据自身需求谨慎办理退保,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代理退保”套路深

通常情况下,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保险产品都会有10至20天的犹豫期。消费者在犹豫期内退保,不会产生任何费用。过了犹豫期退保,则会产生本金损失。而不法分子就是瞄准过了犹豫期又想全额退保的“用户需求”,行不法之事。

最近,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代理退保”行为隐藏至少三种风险。

一、失去正常保险保障风险

一些不法分子在网络上声称“犹豫期过后也能全额退保,不限险种,可以代办”,冒充监管部门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虚假宣传,称消费者所购保险产品“存在欺诈行为,已有多名消费者投诉”或“继续持有保单将蒙受经济损失”等,挑唆、怂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终止正常的保险合同,使消费者丧失风险保障。或者消费者未来再次投保时,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可能将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来吸引不明真相的消费者落入圈套。

二、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风险

某些“代理退保”行为并非真正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是以牟利为目的。退保前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手续费或缴纳定金,退保后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或其他公司保险产品以赚取佣金。部分组织还利用其所掌握的消费者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甚至有不法团伙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一旦落入骗局,消费者资金损失难以挽回。

三、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一些从事“代理退保”的个人或团体打着“维权”幌子获取消费者信任,并与消费者签订所谓的“代理维权服务协议”,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涉及消费者隐私的敏感信息。除“代理退保”外,有的组织还从事信用卡套现、小额贷款业务,消费者个人信息资料存在较高的被泄露或被不法分子恶意使用的风险。有的组织甚至在消费者想终止“代理退保”协议时,采用极端手段骚扰消费者,迫使其再次投诉。

惠州日报记者刘乙端

温馨提示: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是2013年1月正式成立的金融公益性社团。以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免费提供金融咨询投诉、调解服务,推动普惠金融宣传教育。

会址:惠州长寿路4号

金融热线:12363

网址:http://hpfc.hznews.com

新闻推荐

货币政策“直达实体”将更趋精准,业内预计金融空转套利得到有效遏制后央行下半年或择机降息降准

三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加大公开市场操作力度,先后推出3000亿元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和1.5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创设...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