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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检察院依法办结全市首宗 利用“暗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湛江日报 2020-07-09 09:23

本报讯(记者闵志通讯员许丽谢美)7月8日,记者从经开区检察院获悉,日前,全市首宗利用“暗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进行了审理宣判,犯罪嫌疑人郑某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没收其违法所得。

2020年1月14日,经开区检察院依法对全市首宗利用“暗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郑某磊批准逮捕,于2020年3月30日,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其提起公诉。

为从快打击犯罪,该案承办检察官依法对郑某磊作出批准逮捕时随即作出继续补充侦查提纲,避免该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退查环节。在庭审过程中,针对郑某磊及其辩护律师提出的相关异议,该案承办检察官立即开展非法证据排除,调取了公安机关讯问郑某磊时的同步录音录像,要求公安机关对查获的信息进行复核,充分保障被告人的权利。

近年来,由于“暗网”查处难的特点,滋生了以这类网站为勾联工具的各类违法犯罪,特别是群众反应强烈的个人信息买卖行为逐渐在“暗网”显现。2019年,郑某磊通过翻墙方式登录非法“暗网”,使用虚拟货币“比特币”在黑客论坛上购买、非法获取了大量公民个人身份证信息、公民住宿信息。同时,郑某磊使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身份证信息注册各类赚钱APP以及注册一间国外公司,非法获利5200元,余下非法获取的公民住宿信息出售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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