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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风险高回报”多是金融诈骗

老年生活报 2020-10-14 09:03

本报讯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主要负责人近日发布提示称,没有高回报、低风险的金融产品,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保本高收益”往往是金融诈骗。

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时,应认真阅读合同,了解权利义务,审慎对待合同签署、风险测评和确认环节。还应尽量长期投资,不宜一味追求赚“快钱”,要懂得“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适度分散风险。在实践中,承诺保证本金的金融产品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 (郑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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