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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贷迎来最强监管 联合贷款将设30%红线;市场人士称,若落地将推动整个市场进一步洗牌

深圳商报 2020-11-04 06:16

【深圳商报/读创讯】(记者 邱清月)央行与银保监会近日共同发布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征求意见时间为期一个月。《办法》提出,关于跨省展业的网络小贷公司准入门槛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以及网络小贷在单笔联合贷中的出资比例不低于30%。业内人士指出,这是对网络小额贷款业务戴上“紧箍咒”。

《办法》从全国层面对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开展了全面、系统的梳理,从股东、注册资本金、地域范围、平台资质等对网络小贷提出了较高的准入门槛要求,对网络小贷在经营过程中的风控体系、单户上限、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规范,划定若干红线,并提出对存量网络小贷具有溯及力,存量机构的宽限期为一年。

需要明确的是,《办法》并非针对所有发放网络贷款的机构,仅指小额贷款公司。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已核批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公司有249家,97家左右的公司注册地集中在广东、重庆两地,另外接近60多家网络小贷公司主要分布在江浙沪和江西地区。自2017年末,网络小贷牌照的新发放基本进入停滞阶段。

《办法》要求,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继续从事该业务的,公司应当在期满前90日以内向发证部门提出续展申请,发证部门准予续展的,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3年。

《办法》还对“联合贷款”的杠杆比例做了明确限制。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这意味着,某些网络小贷想要运用10%的资金撬动剩余90%的杠杆行不通了。

《办法》还大大提高了注册资本的门槛,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认为,网贷行业处于良莠不齐、泥沙俱下的状态。“新政会推动整个市场的进一步洗牌。对于纯粹科技公司引流分润模式,也有了明确的定义。比如说监管要求联合贷款网络小贷至少出资30%的比例,会对原先的市场模式进行一次彻底的重组和重构,对于构建良性的市场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财经评论员郭施亮表示,随着对地域限制、实缴门槛以及监管规则的趋严,对普通企业尤其是P2P来说,转型难度会越来越大,甚至不得不放弃转型的念头。《办法》的出台,对巨头企业冲击可能比较有限,但对普通互联网金融平台转型压力就更大了,预计将出现一轮优胜劣汰的洗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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