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国内财经> 正文

保险代理人监管新规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广州日报 2020-11-25 05:07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陈丽莉)以前购买保险时常常看到有“保险代理”或者“保险销售”等字样的公司名称,以后只能为“保险代理”。2021年1月1日起,将实施新的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过渡期只有30余天。新规明确对个人保险代理人实施分类管理,并首次提出了“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概念,这被认为是市场发展趋势和监管引领方向。

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新规把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个人保险代理人纳入同一部规章进行规范调整,建立了相对统一的基本监管标准和规则,涉及机构多、人员广。

新闻推荐

三季度业绩大幅回暖 华帝股份:渠道和产品变革成效显现

A股上市公司三季报在10月份披露已结束。从季报数据来看疫情对厨电行业的影响不断缩小,或者说厨电企业早已从中觅得新机遇...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