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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征信边界,保护信息安全

广州日报 2021-03-25 12:14

评论员观察

前不久,央行发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对信用信息和征信业务,信用信息采集、加工等进行了规定。针对《办法》所指向的征信边界问题,《工人日报》日前专门展开调查。各种打个人征信业务“擦边球”的机构被曝光,其手法之恶劣程度令人震惊。

调查显示,市面上提供各种征信服务的机构五花八门,真假莫辨。部分机构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过度采集个人信息,并用于非法营利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中,有科技公司开发出二手产品租赁平台,借机搜集用户的个人征信信息,并从销售这类信息中获利数百万元。有的机构声称可利用技术手段提供征信恢复、修改等服务,并以此向信息主体收取费用。还有一些APP打着专业查询征信报告的旗号,实际上是在骗取用户手机隐私权限。概括来说,征信业乱象丛生,关键在于征信边界不清,造成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一些所谓的信用措施也造成了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侵害。譬如,有的地方不当实施失信惩戒机制,把手机欠费信息也接入个人征信系统,甚至拟用征信约束跳槽。信用措施成了包揽各种社会治理问题的“灵丹妙药”,大有滥用之嫌。归根结底,造成失信行为认定泛化,失信惩戒措施扩大化的原因,还是征信边界的界定不清。

此次《办法》明确了何为信用信息,并围绕信用信息采集、整理、保存、加工、提供和使用等环节,提出信息采集遵循“最少、必要”原则、信息采集禁止行为、明确告知信息主体并取得同意、用于合法目的等要求,旨在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增加征信有效供给、实现征信业的高质量发展。简而言之,《办法》从顶层设计入手,明确了征信边界问题,能够更有效防范征信业“擦边球”现象,有利于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未来的信用社会,信用本身就是一种财富。从这个角度来说,《办法》不仅厘清了征信边界问题,而且夯实了信息共享开放和安全保护的基础,为未来信用社会确定了一种价值导向。这对打破数据藩篱,促进征信监管创新,推动信息合法合规共享,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将来,人与人的信任关系将被充分激活,社会治理成本会越来越低,人们的生活也会越来越便利。(杨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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