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王俊峰:建立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
王俊峰,全国人大代表、CCG副主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信息披露是保护投资者知情权的重要手段,但部分上市公司缺乏主动披露环境信息的意识却影响着投资者对公司的价值判断。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就建议,建立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的企业环保意识。
“对于执法机关来说,通过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的建立可以更加有效地对上市公司的环保合规情况进行监管,有利于督促其构建环保合规体系。”3月8日,王俊峰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王俊峰建议,证券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管和处罚。在其看来,证券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管,并每年披露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情况。对于上市公司未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信息披露并应予处罚的,证券监管部门应及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并加大处罚力度,并将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公开的处罚情况予以公开。
同时,环保部门应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管和处罚。王俊峰认为,由于重点排污单位负有披露环境信息的法定义务,但是目前并非所有的重点排污单位都履行了这一法定义务,因此环保部门应加强对上市公司中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管,对于未按照法律规定公开环境信息的重点排污单位,环保部门应及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环保行政处罚,并且各级环保部门应将对上市公司中重点排污单位的环保行政处罚的信息予以公开。
此外,王俊峰建议,要明确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的具体内容。对于上市公司目前披露环境信息内容不全面、方式不规范,以及披露的环境信息缺乏权威第三方的鉴证意见等问题,建议证券监管部门和环保部门在签订的《关于共同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作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的建立,并明确上市公司应披露的环境信息的具体内容和具体方式,以及需要经过权威第三方鉴证意见等内容,以充分执行上述协议,并有效地建立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王俊峰进一步指出,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还应规定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应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原题为《王俊峰代表:建立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 | CCG看两会》 文章选自中国证券网,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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