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服中心:A股1880家公司章程存问题 有的条款违法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3月16日电 据投服中心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3340家上市公司中1880家公司章程存在问题。其中,共665家公司章程设有限制股东提名提案权的条款,126家公司规定了对董事会换届时董事的留任比例。
自“宝万之争”后,国内有600多家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引入反收购条款,采取种种限制措施、增加收购难度,阻止公司被市场化收购。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服中心)认为,公司章程修订属于自治行为,但一些公司《公司章程》中增加的反收购条款同法律、法规相悖,不合理地限制股东权利或增加股东义务、抬高股东行权门槛,侵害上市公司和其他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针对此类企业,投服中心称,首先依法行使质询、建议权,督促其修改章程,对拒不改正、性质恶劣的公司,则向监管部门进行了报告,并提起诉讼、提请法院确认相关决议无效。
(原题为《投服中心:A股1880家公司章程存问题 有的条款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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