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钢谈及当年股市异常波动:杠杆融资监管不够 我需要反思
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3月2日在委员住地接受记者采访,就当前市场关注的注册制、退市制度、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等方面发表了自己的观点,特别在谈及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的教训时说,“我认为从严监管是对的,我本人作为前主席(在这方面)需要反思。”
【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
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的教训之一,就是在监管上比较薄弱。特别是对杠杆融资的监管。不管是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的杠杆,还是信托公司的杠杆,对整个社会的高杠杆投资,监管力度很不够,而且协调也很不够。
从这以后,金融体制监管体制在不断地深入和改革,就是吸取教训,所以现在从严监管市场,也是建立有效监管制度的一个必须手段和措施。
对于证券违法中违规的处罚金额偏低的问题,也是其在证监会工作时一个苦恼问题。因为有的法律规定的处罚金额很小,起不到威慑作用,违法违规的成本比较低,所以他同意提高处罚金额。
在未来的证券法修订中应该要提高处罚金额,但要根据不同的性质与不同的违规违法程度而有所区别。比如说欺诈行为,因为资本市场核心是信息透明,对于市场欺诈行为要狠狠处罚。
【直接融资】
按照十九大报告要求,资本市场下一步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我们国家经济要转型,增长动力要转换,必须要发展资本市场,发展股权融资,这首先要把市场基础制度建立好。
资本市场融资功能要完备,基础制度要扎实,市场监管要有效,投资者权益要得到充分保护,要构成这个体系面比较广,不仅是监管部门的事,也不是业界一个方面的事情,应该是全社会和市场参与各方共同的一种责任,特别是市场文化建设,这需要更长久的时间。
【资本市场:防止泡沫风险】
资本市场的风险还是泡沫的风险,就是股票的价格和上市公司真实的价值相脱离。
股票是虚拟经济,它和一般商品价格的形成机制是有所不同,但是如果股票价格过大地脱离公司价值,那就是泡沫了。从资本市场这个虚拟经济的发展来讲,就要防止这个泡沫,这涉及到资本市场发展很多基础性工作,比如说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这是很重要的一个基础。另外就是怎样保护投资者权益,有效地保证投资者的权益也是重要方面。
【证券法修订难度较大】
为了更好服务资本市场,证券法需要修订的内容会比较多,因为证券法继上一次修订以后,市场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法律应该要跟上。两年前已经有一个修订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也二读审议过,但现在看证券法修改确实难度也比较大,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深入的研究,因此肯定是到新一届人大完成修改。
修订证券法还是很重要的,因为毕竟是要依法治市,要有一个好的法律。
【注册制与退市制度】
要积极地创造条件,推进符合中国国情的注册发行制度,退市制度应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不能马上实施注册制,并不意味着现行的发行审核制度就不能加以改进和创新,还是要改革发行制度,因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最终还是要靠改革开放,最终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还是在于改革开放。
A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服务独角兽企业上市,是新股发行核准制度的创新。
新股常态化发行会持续,至少个人认为应该坚持常态化发行。
【A股“二八现象”:价值投资时代已经开启】
这是一个结构性的行情,价值投资的时代已经开启了。过去一段时间中小市值的股票价格比较高,这也符合市场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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