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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银行过会:主要股东含新华联控股 被询问是否真无实控人

澎湃新闻 2018-05-30 01:10

继郑州银行之后,又一家银行成功过会。

5月29日晚间,证监会官网发审委审核结果公告显示,长沙银行(首发)获通过。这意味着长沙银行将成为湖南首家A股上市银行。从当前来看,银行股IPO的速度在今年有所加快,与之相对比的是去年全年仅有2家银行在A股成功上市。

据长沙银行官网简介,该银行成立于1997年5月,是湖南省首家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湖南最大的法人金融企业。目前已拥有包括广州分行在内的30家分行(直属支行),共有超过700个网点,营业网点实现了湖南全域覆盖,控股发起湘西、祁阳、宜章三家村镇银行和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报显示,长沙银行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前五大股东各自持股数量虽然都超过7%,但大多数不到10%。其中,第一大股东为长沙市财政局,持股21.4%;第二大股东为新华联控股旗下的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建设),持股9.4%;第三大股东为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服通,0552.HK)的独资公司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通服),持股8.57%;第四大股东为A股上市公司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友阿股份,002277.SZ),持股7.42%;第五大股东湖南兴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湖南省工商业联合会联合步步高集团、老百姓大药房等省内10多家民企发起设立的金融控股机构,持股7.14%。

从明面上看,长沙银行第一大股东长沙市财政局持有21.4%的股份,与其他单一股东的持股数量存在较大差距。这一情况也受到了证监会发审委的关注。证监会发审委要求长沙银行结合股权结构、董事提名委派和董事会构成、高管聘任、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说明其认定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说明长沙银行目前股权架构和认定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经营稳定性的影响。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长沙银行在2017年年报中披露的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持股情况显示,湖南通服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湖南天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长沙银行16.28%的股权;新华联建设及其关联方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长沙银行11.1%的股权;第八大股东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九大股东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两者合计持股9%;湖南亿盾投资有限公司和景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两者合计持股3.57%。长沙银行在招股说明书中曾表示,该银行任一股东依其单独或者通过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不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单一股东及其关联方也无法控制董事会。

在这些股东中,新华联控股因在资本市场中频频现身而备受关注。在新华联控股的产业布局中,金融板块已成为其重要一部分。3月30日,新华联控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辽宁成大(600739.SH)股票,增持后,新华联控股合计持股5%。辽宁成大主业并不突出,但其持有的广发证券16.4%股权、中华保险9.6%股权等金融资源却备受各方看好。

从2016年末开始,新华联控股在二级市场上对北京银行举牌和增持,一度跃居第二大股东,持股9.88%。此举打破了北京银行上市十年来前三大股东不变的格局。此后,北京银行推出206亿元定增方案,才使前三大股东“恢复原状”。此外,新华联控股还持有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18%的股权,位居第一大股东;其还是宁夏银行的第二大股东,持股13.53%。

在保险领域,新华联控股为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持股20%;持有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20%股权,为第二大股东。2017年,新华联控股成立了新华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并在2018年1月5日获得原中国保监会批复。

在长沙银行的董事名单中,卢德之为独立董事。卢德之与其弟卢建之被资本界冠之为“卢氏兄弟”,其控制的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又被称之为“湘晖系”,被认为是曾经叱咤资本市场的“德隆系“遗脉之一。

长沙银行此番过会,证监会发审委也对其相关财务数据提出质疑并要求说明。证监会发审委会议表示,报告期内,长沙银行应收款项投资余额较大且持续增长,主要为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计划三类投资,要求说明:(1)理财产品是否形成了资金池,能否真正掌握资金的投向,底层资产投资中是否存在违规提供贷款的情形;(2)实际如何执行穿透风险管理,是否符合监管要求;(3)政府融资平台、城市发展基金业务部分不符合国家最新政策要求,过渡期整改进展及对长沙银行的影响,并结合具体项目及底层资产债务方的经营或资信情况,说明相关资产分类是否准确、减值计提是否充分;(4)是否存在与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资产互换情形,是否存在变相调节贷款五级分类的情形;(5)主动管理的类贷款投资计提的拨备比率是否充分。

此外,证监会发审会还指出,对照银行业监管规定,长沙银行对流动性风险比例等监管指标复核后发现,系统取数规则及统计口径存在偏差,年报披露的流动性风险比例及流动性覆盖率不真实。长沙银行代表应说明出现问题的主要内容、原因,后续整改措施、整改结果;银行系统是否安全稳定可靠,中介机构是否对发行人进行IT审计,如何确保数据获取的可靠性与准确性。

值得注意的是,在过会的同日,长沙银行拟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也一同浮出水面。友阿股份2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拟与长沙银行、湖南通服共同发起设立湖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金租拟注册资本10亿元,前述三家股东分别持股25% 、69%和6%,长沙银行为第一大股东。

2017年财报显示,长沙银行营业收入121.28亿元,同比增长20.79%;净利润39.85亿元,同比增长22.55%;不良率为1.24%,拨备覆盖率260%;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74%、8.7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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