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转公司:允许外商比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投资新三板挂牌公司
为有效吸引外资、利用外资,近期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允许外商比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投资新三板挂牌公司。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决策部署,全国股转公司将协调并配合有关部门,结合新三板市场特征,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新三板挂牌公司的相关制度,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外商依法投资新三板挂牌公司,稳步推进新三板市场对外开放,提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及符合国务院相关部门规定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可依法直接投资A股上市公司。按照本次国务院《通知》的精神,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以及符合国务院相关部门规定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均可参与投资新三板挂牌公司。
(原文标题为《全国股转公司将协调完善外商投资新三板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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