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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提示续保风险

当代生活报 2018-06-19 02:37

6月13日,银保监会发布的风险提示,近期,有消费者反映通过互联网购买的短期健康险产品到期后不予续保的问题。消费者对此类产品要谨防宣传误导,明确短期健康险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等方面情况。今年以来,监管层多次下发风险提示均与各险企纷纷推出该类产品有关。据不完全统计显示,目前共有超过20家保险公司推出了“网红”短期健康险(医疗险为主),其中包括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国太平、中国人保等多家上市险企。

能否续保是核心问题

由于保费低、保障高、产品设计标准化、网上销售等特性,短期医疗险等健康险一经推出,便在网络热销,瞬间成为“网红”。

众安健康险事业部产品总监谈腾跃表示,未来健康险将是中国保险业最具活力的业务,中端医疗险又是整个健康险领域发展最快、活力最大的一个业务条线。“2018年中端医疗险市场规模将达到200亿元,2020年会进一步扩容,达到800亿元。”

从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百万医疗险”来看,通常只需要花数百元就可以买到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医疗保险,保险的杠杆比非常高。如果以100万元保额、30岁有社保的男性消费者为例计算,投保一份保障时间为一年的“百万医疗险”产品也仅需300元左右。

正是因为诸多优点,这类产品对于消费者颇有吸引力,特别是对于经济实力并不那么雄厚的20多岁年轻群体来说,社保之外再配置一款“百万医疗险”作为补充,能解决相当一部分的疾病费用问题。

不过,“百万医疗险”虽然性价比很高,但并非没有缺陷,最主要的缺陷是续保问题。对于保险期限仅为一年的医疗险来说,有无保证续保条款,差别很大。因为许多医疗费高昂的大病,其治疗时间都超过一年,在确诊后需要定期复诊、理疗等。

但目前基本上所有的短期医疗险都不能保证续保。由于《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财险公司的短期健康保险是不能含有保障续保条款的,所以目前市场上在售的同类产品都不保证续保。

短期健康保险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

由于消费者普遍关注短期健康险能否续保,因此这一关键问题也受到监管的注意。

银保监会指出,目前网销短期健康保险的合同中虽然对续保做出了相应的约定,满足条件的消费者在保险期间届满时,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继续投保,但这并不等同于保证续保。保证续保条款是指,在前一保险期间届满后,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按照约定费率和原条款继续承保的合同约定。对于非保证续保的产品,保险公司可能会出现停售、调整费率或推出替代的新产品等情况,届时保险消费者将会面临不能续保的风险。

短期健康保险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期间在一年及以内的互联网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时,应注意此类产品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根据《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健康保险按照保险期限分为长期健康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长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期间超过一年或者保险期间虽不超过一年但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期间在一年及一年以内且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银保监会提到。

监管部门多次提示相关风险

实际上,在4月份,监管部门就市面上各类“百万医疗险”的续保问题、核赔依据、落地服务等核心问题提出三大要求。

一是在销售环节,阐明产品属性。必须向投保人明示产品本质是短期医疗险,保险期间为1年,厘清“连续投保”和“保证续保”的区别,提示不可抗辩条款适用规则;必须明示产品存在停售或升级换代等“类停售”风险,可能导致全部或发生过赔付的投保人不能连续投保。

二是在核赔环节,明确核赔细则。增加制式规则,减少人工核议,最大限度减少理赔灰色地带。

三是在理赔环节,提高专业能力。做好落地服务,配足专业人员,提高勘查全面性和精准度,做到应调尽调、应赔尽赔、杜绝滥赔,既要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利,又要避免骗保骗赔。

银保监会的风险提示要求保险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应当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向投保人阐明产品属性,说明所购产品为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提示消费者可能面临的无法续保风险,严禁以“保证续保”概念对消费者进行误导宣传。消费者在购买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时也应谨防此类误导。(据《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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