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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重奖本土企业上市:境内外上市750万新三板150万

九江发布 2018-06-26 17:23

本文原标题:《我市重金奖励本土企业上市,境内外上市750万新三板150万!》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大力培育和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计划,力争到2020年,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5家以上,“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30家以上,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达到700家以上;到2022年,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8家以上,“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60家以上,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实现融资总量突破100亿元以上,形成资本市场的“九江板块”。

当前,九江正处于打造全省率先发展高地的关键时期,急需一批优质上市公司打主攻、当先锋,带动和引领九江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九江全面崛起提供强劲支撑和持续动能。为此,我市成立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发展资本市场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全市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规划、协调和考核。定期召开市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各地企业上市推进及考核情况,调度解决集中性、突出性问题。对半年、一年等重大时间节点,仍未有明显进展的县(市、区),提请市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进行责任约谈。按照《意见》,我市将优化财政奖补政策。在省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市本级财政和受益财政分别设立企业上市挂牌奖补资金,并加大企业上市挂牌前期奖补力度,切实减轻企业上市挂牌负担。

对在境内上市的企业:给予上市挂牌专项奖补资金750万元。按“完成股改、向省证监局报辅导备案并验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材料并受理、完成股票发行上市”四个阶段,受益财政分别奖补10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50万元;在“向省证监局报辅导备案并验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材料并受理”两个阶段,市本级财政分别奖补50万元;成功上市后市本级再奖补150万元。

对在境外上市、“借壳”上市、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九江市的企业:给予上市挂牌专项奖补资金750万元。参照省里有关政策执行。受益财政、市本级财政分别奖补500万元、250万元。异地“借壳”上市的,必须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九江方能享受,且十年内不得迁离。

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上市挂牌专项奖补资金150万元。按“完成股改、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报材料并受理、完成挂牌”三个阶段,受益财政分别奖补50万元、20万元、30万元,成功挂牌后市本级财政再奖补50万元。

对成功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前三名企业:市本级财政再分别追加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补。来源:浔阳晚报

责任编辑:付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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