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创始人兄弟“分道扬镳” 经营分歧大,双方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羊城晚报记者 莫谨榕
一纸公告让永辉超市创始人张氏兄弟的分歧浮出水面。日前,永辉超市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张轩松和张轩宁兄弟自12月4日起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续双方将依照自身意愿独立行使股东及董事的权利和义务。而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原因主要是双方“在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组织架构、治理机制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对永辉云创的定位、发展方向和路径也有不同意见”。
8年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记者梳理永辉超市公告和天眼查资料发现,张轩松是永辉超市的创始人,目前担任董事长职位。截至三季度末,其持有永辉超市14.0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0%,是永辉超市的第二大股东。而张轩宁则担任永辉超市的首席执行官,截至三季度末,持有公司股份7.44亿股,占总股本的7.77%。而永辉超市的第一大股东是牛奶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19.13亿股,占总股本的19.99%。
张轩松和张轩宁两人曾于2010年3月10日签署了《股东一致行动协议》,成为一致行动人,协议于2013年12月14日到期后重新签署,该协议于2016年12月到期。不过,此后张氏兄弟因在多方面存在较大分歧,故未再续签《股东一致行动协议》,但在永辉超市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表决时双方意见实际仍保持一致。
随着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张氏兄弟对于公司经营的分歧也公之于众。据披露,张轩松和张轩宁在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组织架构、治理机制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对于旗下高端超市+生鲜餐饮+O2O的永辉云创的定位、发展方向和路径也有不同意见。
永辉超市表示,上述分歧在公司股东交流会等多个公开场合已有所表达,公司重要股东代表、管理团队成员也均知晓。双方正式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有利于消除公司各方困扰,避免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或提升公司决策效率
在解除了一致行动关系后,张氏兄弟将依照自身意愿独立行使股东及董事权利,履行股东及董事义务。双方独立行使表决权,可能形成相同或相异的表决意见,不再强求达到一致行动。
申万宏源分析师赵令伊认为,本次永辉创始兄弟解除一致行动人的行为将二者的股东权利进行了分解,但创始人并没有放弃公司的控制权,二人及核心高管依旧在新一届董事会占据半数以上席位,并实际把持公司的经营管理。股东关系的分解并没有改变公司现有的管理层权力安排。
天风证券分析师刘章明则认为,张轩松和张轩宁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可以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决策质量,提升公司决策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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