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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再遭投资者集体索赔 目前索赔金额累计达3700多万元

信息时报 2020-12-03 09:51

□信息时报记者 张柳静

前有证监会顶格处罚,后有投资者集体索赔。被投资者调侃为A股“戏精”的獐子岛又栽了。日前,獐子岛证券纠纷再添新案,14名中小投资者的索赔诉讼金额共计1933.80万元。而据粗略统计,自去年12月以来,先后有50多名股民以獐子岛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其发起索赔,涉案金额合计3726.69万元,而獐子岛今年前三季度的净利润为-1.09亿元。

獐子岛证券纠纷再添新案

曾上演“扇贝跑了,扇贝饿死了”的獐子岛,最近日子不太平。12月1日晚间,獐子岛公告称,近日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法院已受理郑海霞等14人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诉讼金额共计1933.80万元。

獐子岛在公告中指出,鉴于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记者注意到,在11月18日和11月20日晚间,獐子岛曾接连发布公告。18日晚间公告称,截至披露日,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金额合计为1107.62万元。20日晚间的公告表示,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被法院受理,诉讼金额1087.66万元。

据记者粗略统计,自去年12月以来,先后有50多名股民以獐子岛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公司发起索赔,涉案金额合计3726.69万元,而獐子岛今年前三季度的净利润为负数。

獐子岛三季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4.69亿元,同比减少26.96%;净利润为-1.09亿元,同比减少134.33%。

6年来多次上演“扇贝去哪儿了”

“扇贝跑了”“扇贝饿死了”“扇贝又跑了”……被投资者调侃为A股“戏精”的獐子岛,从2014年到2019年间,多次上演“扇贝去哪儿了”的戏码。

这一拙劣的表演也在2020年被监管部门戳破了。据披露,证监会借助卫星定位数据,对獐子岛27条采捕船只数百万条海上航行定位数据进行分析,委托两家第三方专业机构运用计算机技术还原了采捕船只的真实航行轨迹,复原了该公司最近两年真实的采捕海域,进而确定实际采捕面积,并据此认定獐子岛公司成本、营业外支出、利润等存在虚假。

今年6月15日,证监会认定,獐子岛2016年虚增利润1.3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8%;2017年虚减利润2.8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9%。獐子岛上述行为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6月24日,证监会发布公告,依法对獐子岛信披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对獐子岛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15名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款;对4名主要责任人采取5年至终身市场禁入。

10月15日,针对证监会的处罚结果,獐子岛称,尚未向公众开放的北斗信号查询平台上获取到各生产船只海上航行的详细航速、航向、航迹等数据,无法追溯确认对应影响“虚减”或“虚增”情形所涉及的相关明细数据。因此,公司最终结合证监会的调查结果,对涉及财务造假的2016年、2017年的相关定期报告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还将面临投资者的集体索赔

证监会还指出,獐子岛还涉及《年终盘点报告》和《核销公告》披露不真实、秋测披露不真实、不及时披露业绩变化情况等多项违法事实,违法情节特别严重,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因此,獐子岛可谓是自食其果。不过,它将要面临的,可不仅仅是证监会的顶格罚单。在相关事件曝光后,獐子岛也面临着投资者的集体索赔。中小投资者针对该公司发起了民事证券维权起诉。

记者梳理发现,其中最早一起索赔是在去年12月份,龙世会等4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起诉獐子岛,索赔83.94万元。今年10月,熊碧君等19人以同样理由起诉獐子岛索赔464.73万元。今年11月份以来,又有部分股民加入索赔行列,仇抚健等3人索赔9.97万元,袁龙标等3人索赔43.15万元,李灵绵等6人索赔103.44万元。獐子岛披露的公告显示,上述案件均处于一审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11月21日,獐子岛再发公告称,法院已受理马光等5人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诉讼金额共计1087.66万元。而獐子岛12月1日晚间的公告显示,郑海霞等14人也将獐子岛告上法庭,索赔1933.80万元。

业内提醒:

还有这些股民可参与索赔

獐子岛跑得了扇贝,跑不了公司。业内人士认为,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仍需赔偿投资者损失。据了解,因獐子岛证券虚假陈述遭受损失的投资者不在少数,后续将会有更多中小投资者提起诉讼。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孔磊向记者表示,投资者的索赔有以下两大条件:

1.购买獐子岛股票的时间点在獐子岛做虚假陈述、违规披露信息之后,獐子岛虚假陈述被揭露或更正日之前买入。2.因为獐子岛违规披露信息被揭发后,导致其股价下跌,投资人卖出股票的价格低于其买入股票时的价格,导致投资人亏损;或者投资人没有卖出股票,但因为獐子岛违规披露信息导致其股票下跌,股价低于投资人买入时的价格,这个差额,亦可算是投资人的损失。

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李修蛟律师也提醒,獐子岛因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向獐子岛及有关责任人索赔。对獐子岛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17年3月21日至2018年1月31日期间买入獐子岛股票或债券,且在2018年1月3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或债券的受损投资者。

獐子岛的部分索赔案件

●龙世会等4人索赔83.94万元。

●熊碧君等19人索赔464.73万元。

●仇抚健等3人索赔9.97万元。

●袁龙标等3人索赔43.15万元。

●李灵绵等6人索赔103.44万元。

●马光等5人索赔1087.66万元。

●郑海霞等14人索赔1933.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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