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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指标、简化流程 退市改革让A股加速优胜劣汰

南方日报 2020-12-16 06:57

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正式落地。12月14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分别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多项配套规则进行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

“退市难”是长期困扰中国资本市场的一大问题,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在此次改革中,两大交易所在优化退市指标、简化退市程序及效率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包括取消单一退市指标,新增了财务造假量化指标,打击规避退市;还包括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等诸多新规。

在财务类指标方面,取消了原来单一的净利润、营业收入指标,新增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组合财务指标,同时对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下一年度财务指标进行交叉适用。在交易类指标方面,新增市值退市指标,明确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市值指标。在规范类指标方面,新增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数以上董事对于半年报或年报不保真两类情形,并细化具体标准。

在重大违法类指标方面,进一步明确财务造假退市判定标准:新上市公司连续三年虚增净利润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利润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净利润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或连续三年虚增利润总额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利润总额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利润总额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或连续三年资产负债表各科目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资产金额的50%,且三年累计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达到10亿元以上。

在退市程序上,本次改革后预期也将进一步简化:一是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明确上市公司连续两年触及财务类指标即终止上市;二是取消交易类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设置,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将退市整理期交易时限从30个交易日缩短为15个交易日;三是将重大违法类退市连续停牌时点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法院判决之日,延后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之日。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说:“退市制度改革的最大成果,就是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这一举措缩短了退市周期,极大提高了退市效率,也引导投资者"用脚投票",助推面值退市标准发挥威力,让空壳公司及僵尸企业无处藏身,终结保壳、炒壳、赌壳痼疾,进而强化资本市场优胜劣汰功能。”

南方日报见习记者周美霖记者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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