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退市新规”落地 今年A股退市公司或增多?
“史上最严退市新规”正式落地
随着新年的到来,A股也正式迎来了“史上最严退市新规”。2020年12月31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发布退市新规,新规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值得注意的是,正式落地的退市新规较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的退市力度再升级,全面修订了财务指标类、交易指标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退市标准。
据了解,2020年12月14日出台的退市新规征求意见稿中,关于财务造假等相关条例备受市场争议,而17天后出台的退市新规正式版,对前述争议作出回应。
记者注意到,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落地的退市新规有了进一步完善。比如,进一步优化重大违法退市指标中的“造假金额+造假比例”,将造假考察年限从3年减少为2年,造假金额合计数由10亿元降至5亿元,造假比例从100%降至50%,并新增营业收入造假指标。
除此之外,明确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均应当扣除。对于扣非净利润前后孰低者为负值的公司,应当在年报中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会计师应当对此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以明确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完善交易类退市指标过渡期安排,明确股票收盘价在新规施行前后连续低于1元且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按照原规则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同时,明确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公司的相关主体,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中国证监会表示,本次沪深交易所修订后的退市规则,对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改善资本市场整体环境、加速优胜劣汰、强化投资者风险意识、引导理性投资具有积极意义。
既要“退得下”还要“退得稳”
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关键的基础性制度。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化、常态化退出机制,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安排。
沪深交易所发布退市新规后,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应退尽退并不是简单地追求退市数量,退市也不是唯一的惩戒手段。严格执法一方面要做到有错必罚,另一方面也要坚持过罚相当,要实事求是,辩证、系统地考量上述关系。证监会正在加快制定责令回购等配套投资者保护制度,确保既要“退得下”,还要“退得稳”。
据公开披露信息,自1999年《证券法》初步确立退市制度框架以来,证监会先后进行了4次退市制度改革,建立了与市场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相对完整的退市规则体系。
中国人民大学助理教授王鹏向记者表示,此次退市新规出台,内容方面更加细致、有效,比如披露的方式、监管的形式、监管的有效期等。“退市新规的出台,与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相一致。在注册制改革下,门槛虽然不是说要降低,但是上市企业的数量会逐渐增加。”王鹏认为,“针对上市,一方面要对其门槛进行审核,另一方面要对企业的日常质量进行监管。除了日常经营之外,还有相关监管力度,这个力度就是所谓的退市新规。”
(下转A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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