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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开年首罚:两人用196个账户操控股价 被罚数百万元

广州日报 2021-01-13 09:01

证监会2021年1号行政处罚和2021年1号市场禁入决定书显示,熊模昌、吴国荣因操纵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华平股份,300074)股票价格,利用196个账户亏损3.24亿元,熊模昌被给予警告,合计处以205万元罚款,吴国荣被给予警告,合计处以185万元罚款。证监会还决定,对吴国荣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林晓丽

近日,证监会开出了2021年首张罚单。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7月24日至2018年6月26日期间,吴国荣控制使用“白某飞”等186个个人账户和“金谷·信惠182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等10个机构账户,共计196个证券账户。

操纵期间亏损

熊模昌与吴国荣签订《委托增持代持协议》等相关协议约定,熊模昌向吴国荣支付保证金,吴国荣按照1:4的比例提供配资资金。熊模昌通过熊某松、熊某楚、熊某概的银行账户,分三个阶段累计向吴国荣指定银行账户划转资金17200万元,吴国荣按配资比例转至其控制的配资账户。吴国荣通过周某珍、李某等人帮助寻找并确定配资账户后,经李某莉、李某、汤某仁等银行账户向配资账户划转保证金及利息。

证监会调查发现,熊模昌与吴国荣的合作模式为熊模昌提供配资保证金,要求吴国荣买入“华平股份”数量占流通股数量的15%,并维持股价,吴国荣负责配资并操作账户实施交易。熊模昌可以登录账户进行查看,但是无权进行操作,增持专用账户出售全部代持股票后,剩余盈利由吴国荣、熊模昌按照6:4比例进行分配,二人存在约定实施操纵职责分工和收益分配的事实,共同完成操纵行为。

操纵期间股票价格变动情况方面,2017年7月24日至2018年6月15日(多日跌停的前一交易日),华平股份股票价格从6.35元/股上涨至7.1元/股,涨幅11.8%,期间最高价8.86元/股,6月19日至6月26日股票出现多日跌停,截至6月26日,收盘价为3.81元/股。操纵期间账户组亏损32372.33万元。

证监会还调查认定,根据相关规定,熊模昌与吴国荣构成一致行动人。涉案期间,熊模昌持有9.78%“华平股份”,其与一致行动人吴国荣通过吴国荣控制的账户组大量买入“华平股份”,2018年2月6日,账户组持股比例达到20.39%,与熊模昌共同持有的股份达到30%,未按规定履行发出收购要约义务,且在2018年2月6日后仍持续交易“华平股份”。

为了赚取更大的收益,卢某文帮助熊模昌设计一个减持方案,分别成立勤远韶昌1号私募投资基金、勤远韶昌2号私募投资基金和涌津涌鑫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涌津涌鑫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将熊模昌个人证券账户内持有的2.563%的“华平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至上述四只产品中。对此,证监会开出了上述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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