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影子股东”、突击入股 沪深交易所详解 IPO股东信披新规
据新华社北京2月7日电7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就落实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指引回答了记者提问,详细阐述了落实指引的具体措施和指引的适用范围等问题。
针对科创板和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上交所和深交所表示,交易所将落实指引要求,做好增量项目申报,受理新申报企业时将重点核对发行人、中介机构是否按照指引要求落实相关事项,申报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的锁定期是否符合要求。对于存量项目,交易所将分类处理,做好落实衔接,对在审项目以及已通过上市委审议尚未注册的项目,将及时通知相关发行人和中介机构严格按照指引要求,补充披露股东相关信息并进行核查。
对于市场所关注的新增股东股份锁定安排、指引的适用范围等问题,上交所和深交所表示,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虽然发布之日前已受理的企业不适用指引新增股东的股份锁定要求,但仍需按照指引要求做好股东信息披露工作,保荐人应该按照指引要求进行补充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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