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追问下聚光科技连发公告“撇清”:涉事人员已解聘,未收处罚文件
记者 | 沈溦
3月25日被曝出的聚光科技(300203.SZ)工作人员涉嫌伙同排污企业进行在线监测数据造假一事正持续受到关注。
当日晚间,聚光科技发布《关于新闻报道自愿披露的公告》,对此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披露信息,涉及到得对涉事企业相应处罚措施一事,公司否认了收到此事的正式文件。3月26日早间,公司又公开了河北省业务的相关数据,近三年来,公司河北省运维等服务占公司收入比例较低,连续三年不到1%。
受此消息影响,3月26日,聚光股份开盘先抑后扬,截至发稿,公司股价达到13.60元,上涨7.94%。
深交所提问公司影响究竟多大
根据此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消息,由于工作人员涉嫌数据造假行为,对聚光科技在河北辖区的销售、运维情况进行全面、彻底清查;将公司和涉及造假人员列入河北省污染源在线监测不良记录名单,绩效评级为 A 级、B 级和引领性的工业企业,不得聘用公司进行自动监控设施、污染物治理设施等运维服务;禁止公司参与河北省的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对公司安装在河北省企业的设备暂停验收、联网等。
聚光科技称:经本公司初步调查,新闻报道中提及的事件系个别运营维护人员的个人行为,本公司未参与新闻报道中提及的数据造假事件,目前本公司没有因该事件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本公司将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针对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业务,聚光科技又强调已经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运营维护人员均需签署《运维工作规范承诺书》。就本公司目前了解的情况,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过程中,个别运营维护人员违反公司规定及其个人签署的《运维工作规范承诺书》,涉嫌配合数据造假,案件由公安机关侦办中。
不过,对于这份明显有撇清关系嫌疑的“甩锅”公告,深交所在25日当晚火速下发关注函,从内容来看,措辞也相当严厉。
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在上述造假案件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是否就上述问题受到或可能受到有关行政或刑事处罚。并根据相关规定,判断公司是否存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并予以充分提示。
同时,深交所要求聚光科技补充说明在河北省存量销售及运维项目、新签订的订单等的具体情况,自查是否存在其他违规情形,并结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上述通报要求及公司近三年在河北省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逐项对照说明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此外,深交所还提到了要求公司补充说明内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
公司一早公开数据
或许是觉得此前的公告过于“轻描淡写”,3月26日早间8点多,聚光科技又发布《关于河北省环保厅新闻稿的补充公告》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补充公告主要涉及四大内容,首先提前澄清相关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并依据此前为保障双方行为规范签署的《运维工作规范承诺书》,于3月19 日与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并对在河北辖区的销售、运维情况进行自查。
此外,公司进一步解释,目前初步调查了解的情况,赵某某、吴某某、李某某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巡检时私自将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虚假停产记录为正常。目前,相关涉案人员以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刑事拘留,因案件正在侦办中,公司并未收到相关部门就前述案件的任何正式立案文件,目前公司对案情进展尚需进一步了解,也没有因新闻报道提及的事件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聚光科技特别强调,前述案件所涉事宜系个别运行维护人员的个人行为,公司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未参与到前述案件中。
据公司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度,聚光科技签订合同总金额约50亿元,在河北省签订的环境监测合同金额约1.8亿元,其中,设备运营维护合同金额约 3000万元,监测设备合同约1.5亿元。
据悉,公司主营业务是研发、生产和销售应用于环境监测、工业过程分析、实验室仪器等领域的仪器仪表,运维等服务类收入占比很小。河北省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污染物治理设施等运维服务,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等业务占公司收入比例较低,2018年~2020年分别占总营收比例为0.2%,0.6%和0.4%。(其中2020年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将于2021年3月26 日披露《关于对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 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148 号)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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