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偷偷套现29亿”股东遭立案调查,公司:基本面不受影响
记者 | 郭净净
监管部门对药明康德(603259.SH,02359.HK)股东违规减持出手了。
6月16日,药明康德披露,其股东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上海瀛翊”)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下称《通知书》)。
《通知书书》指出,“因你企业(即:上海瀛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企业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对此,药明康德相关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对公司声誉有一定影响,但“公司基本面不受影响”。
此前一天(6月15日),上海瀛翊及药明康德还收到了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监管工作函。
据此,上交所要求上海瀛翊:“应当高度重视此次违反承诺减持股份事项,立即全面自查本次违反承诺事项的决策过程、责任主体和发生原因,核查股份减持内控制度的完备性及执行有效性,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避免此类违反承诺事项的再次发生”。上海瀛翊被要求在3个交易日内提交自查报告,并根据自查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交易所要求上海瀛翊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瑞联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积极沟通上海瀛翊的相关出资人,尽快制定必要和充分的补偿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此外,上交所要求上海瀛翊及药明康德提交此次股份减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交易所还进一步要求药明康德:“应与股东充分沟通,督促相关股东建立严格的持股管理制度,遵守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严格履行各项股份减持承诺,做好权益变动相关沟通和披露。同时,核查是否有股东存在其他违规或违反承诺行为,并根据核查结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交所强调,股份减持事项直接关系到投资者切身利益,与之有关的规则和承诺,必须严格遵守;“上海瀛翊及药明康德应当本着对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本工作函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此,药明康德称,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上交所的要求,认真落实上述监管工作函中对公司的各项要求,妥善处理本次上海瀛翊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事项,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6月11日晚,药明康德突发公告称,公司股东上海瀛翊违反其在IPO时有关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承诺,在未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17,249,68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962%。
具体看来,2021年5月14日至6月7日,上海瀛翊合计减持药明康德16,107,986股(2020年度权益分派前)A股股份,2021年6月8日,上海瀛翊再次减持该上市公司1,141,700股(2020年度权益分派后)A股股份,该等股份合计17,249,68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962%,减持价格区间为143.49元/股至176.88元/股,减持总金额为28.94亿元。
直到2021年6月8日,药明康德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而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送的最新股东名册后,注意到上海瀛翊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随后立即通过发函以及电询的方式向上海瀛翊进行核查并提示相关规则与其已作出的承诺事宜。上海瀛翊收到公司的核查要求后,开展自查确认上述违反承诺的减持行为。
界面新闻了解到,上述事宜披露后,药明康德股价已连跌两个交易日,6月15日其股价跌1.41%,6月16日又跌5.53%,两个交易日股价跌了超10元/股,以其当前29.41亿股的总股本估算,药明康德近两日市值累跌超29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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