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律师诉云南白药虚假宣传获立案:止血的不是白药是西药?
10月25日,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高向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书,将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云南白药公司”)告上法庭,并要求云南白药公司立即停止其牙膏中“云南白药活性成分帮助减轻牙龈出血等”的“虚假宣传”,在全国性媒体公开澄清事实并向全国消费者致歉。
澎湃新闻从刘高提供的开福区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看到,刘高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双拥路分店、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审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双拥路分店”是刘高购买云南白药牙膏的药店,一同成为被告。
近日,云南白药牙膏被指含有氨甲环酸成分一事引发热议。对于氨甲环酸成分的使用,云南白药公司在其官网发布的说明中表示,云南白药牙膏组合使用的所有成分均符合国家和国际的相关通用规定,无违法添加成分,更未使用禁用成分。氨甲环酸是广泛运用于功效牙膏中的一种常用成分,目前国内外多种功效牙膏都使用了此成分。
刘高向澎湃新闻表示,云南白药功效包括可以止血,云南白药公司宣称牙膏内含的云南白药活性成分具有帮助抑制牙龈出血的作用,使得广大消费者误以为是活性成分起到了防止牙龈出血的作用。“未承想其中添加有西药氨甲环酸成分。”刘高认为,这是对消费者的误导与欺骗。
刘高在向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诉书中写道,云南白药官方宣传的活性成分并未出现在国家药监局的数据库“中药提取物备案公示”中,有欺骗消费者之嫌。
对此,澎湃新闻发现,国家药监局网站上“中药提取物备案公示”中,的确没有包括“云南白药活性成分”或者“云南白药提取物”,但在“中药保护品种”名录中发现“云南白药”列入其中。
据云南白药公司信息显示,云南白药牙膏系列中除了儿童类牙膏外,多款牙膏含有云南白药活性成分(或云南白药提取物)和氨甲环酸成分。
在现行牙膏执行标准“GB/T8372-2017牙膏”和“QB/T2966-2014功效型牙膏”中,均未涉及有关氨甲环酸的规定,氨甲环酸也并未列入牙膏使用原料的禁用名录中。
“第一,云南白药公司表示国内外多种功效牙膏都有使用氨甲环酸成分,这个逻辑不成立;第二,符合国家标准是最低的强制性规范,同时应该符合其他的法律法规;第三,符合临床验证还需要进一步证明。”刘高说。
此前一天,10月24日,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表示,氨甲环酸常用于止血,具有抗纤维蛋白溶解的作用,在牙膏中使用对牙龈出血有辅助减轻作用。企业在产品研发阶段要综合考虑暴露量、作用部位、摄入途径等方面,对产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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